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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189/2022-43027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政务数据办 发文日期: 2022-06-17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宿舍区冷水管道二期改造项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宿舍区冷水管道二期改造

发布日期:2022-06-17 10:51 信息来源:市政务数据办 浏览次数: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宿舍区冷水管道二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宿舍区冷水管道二期改造项目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6-330481-04-01-182640 ,招标人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2.2项目概况: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宿舍楼1# 2#5#8#~16#,共12幢及一食堂,冷水管道进行改造,改造管道长度约17.6KM,管径DN150,管材:采用不锈钢管,双卡压连接,项目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宿舍楼用水问题。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在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内容包括包含管道改造及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

2.4建安工程费:约1285万元。

3.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合同服务期

建设工期(设计、施工):100日历天(因学校的特殊性,本项目分两期实施,2022年暑期实施工期40日历天,2023年暑期实施工期60日历天;相关风险及费用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取)。中标单位须在2023415日前完成二期改造前期准备事项并书面告知甲方予以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一期改造楼宇为2#5#8#11#13#15#号宿舍楼,建安费用约600万元;其余楼宇为二期改造范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可于2022616日至2022716 09  00 分,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6.2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投标资料中,格式自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应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招标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Ⅰce.com/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       

    编:  314408                             编: 310003                     

  人:  盛老师                           人:李工               

    话: 0573-87571149                       话:15088765543   

    传    真:                                    真:0571-8586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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