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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9556899/2022-431510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嘉兴国调队 发文日期: 2022-07-01

中共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纪检和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1 10:56 信息来源:嘉兴国调队 浏览次数:

队各处室: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2022年纪检工作要点》和《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已经队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党组

                                                                                                                                                                                              2022年4月25日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2022年纪检工作要点

2022年,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纪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突出迎接服务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自觉把握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深化清廉建设提升工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嘉兴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更高站位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迎接服务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督促市县队党组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着力提升工作水平。督促市县队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以更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践行“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开展对市县队党组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统计领域“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积极探索纪检组织开展政治监督的有效路径,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围绕国家统计局、浙江省委省政府、嘉兴市委市政府和总队2022年重点工作,聚焦国家调查队“直属队”“轻骑兵”“主力军”“生力军”的新定位,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落实落地情况以及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并落实好纪检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督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协助队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监督专责作用,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更新完善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处室负责人责任等5张责任清单,实行清单上墙、照单履职,深入推进“五责协同、合力落实”。督促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协助队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好会前调研和会后整改落实,协助做好政治生态分析评估、意识形态分析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研判,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检查与监督,推动领导班子加强政治建设。

二、以更优方式提升监督工作做实做细、规范高效

(四)持续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围绕政治监督“五个强化”要求,加强对嘉兴地区市县队“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践行“两个维护”、执行落实制度、依规依法用权、忠诚廉洁履职等情况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总队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嘉兴队实际,更加注重“具体化”,探索市级调查队纪检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内容、路径、方式、举措、机制等,边实践、边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可推广的《嘉兴队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操清单》。

(五)持续抓实纪检日常监督。深化开展“1+X”纪检监督检查,更加注重“精准化”,着力把日常监督做实做深,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充分发挥《嘉兴队纪检监督检查实操手册》作用,每月监督检查一个处室或专业,进一步完善“准备、通知、自查、陪访、汇报、台账、反馈、整改”监督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处室、专业、人员“三个全覆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做好日常谈心谈话、监督提醒工作,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按规定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深入开展对“数”的监督检查,更加注重“重点化”,聚焦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房价调查等重点专业的数据报表,聚焦数据质量较差的重点样本,选一个县(市、区)开展数据质量集中检查,采取听取自查汇报、查阅台账报表、现场走访样本、随机电话回访等方式,重点监督检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持续督促制度严格执行。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绘制队领导班子权力运行流程。运用好嘉兴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督促全队干部职工认真查摆并填写廉政风险防控表,将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落实嘉兴队《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档案更新维护工作。督促嘉兴队《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处级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报告、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以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制度。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1+X”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全队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七)持续严肃开展执纪问责。从严执纪问责,紧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跑数要数等严重损害统计工作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纪检机构执纪审查工作规则》的要求,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每半年分析研判本单位本系统检举控告情况。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根据总队授权依规依纪开展违纪案件审查等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依规依纪精准问责。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惩戒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纪检震慑功能。

三、以更稳定力推进作风建设一刻不停、寸步不让

(八)靶向纠治“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紧盯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持续督促加强规章制度学习,严格制度执行,巩固“三项清理”成果。密切关注“四风”新表现新变种,紧盯出具虚假公函“帮着吃”、到下级单位“蹭着吃”等违规吃喝问题,借快递物流、电子充值点券等隔空收礼问题,借微信群、政务公众号等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以变应变,精准施策。通过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监督,在人财物等关键环节严把监督关,及时提出纪检部门意见。

(九)深化作风建设。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推动形成以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的良好态势。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召开节前廉政教育会,加强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树立廉洁过节风尚。强化教育提醒和监督执纪,推动厉行勤俭节约。督促队各处室巩固优化统计调查制度、精简统计报表指标、改进文风会风、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成果,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开展下沉调研、现场督导,把统计部门好传统好作风传承弘扬在新时代。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推动党员干部从严治家、涵养良好家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言行。

四、以更实举措推进廉政文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十)深化廉政主题教育。持续推动廉政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制定“一季一主题”党风廉政教育年度计划,强化廉政教育学习,持续开展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新方法、新模式、新路径,拓展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深度,增强互动性和渗透力,通过有效的教育强化“不想腐”。结合工作调研、专项检查等,对辖区内调查队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常化警示教育。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意见》要求,充分利用浙江调查队系统查处和国家统计局、驻委纪检监察组、省市纪委、省直机关纪工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活教材”,开好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拒腐防变守内心、清正廉洁作表率”警示教育“五个一”活动,结合案例宣讲党规党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自觉修行修心。

(十二)开设年轻干部“廉洁课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年轻干部提出的要求,督促市县队党组和“一把手”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防范腐败“低龄化”问题。面向全队90后年轻干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廉洁课堂”,通过纪法学习、警示教育、撰写学习体会、互动讨论交流等方式,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践廉”行动,帮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纪检组长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廉洁谈话、90后年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全面了解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动态,引导年轻干部守住拒腐防变的防线。

(十三)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开展廉洁文化建设课题研究为牵引,制定实施《嘉兴队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巩固清廉机关创建成果,丰富完善廉洁文化走廊,建好“国调清风”专栏,举办“廉洁文化”趣味运动会,创新开展“家庭助廉”八个一活动:发一份倡议书、写一封廉洁书信、看一个廉政基地、听一堂警示教育课、办一场“童眼看廉洁”活动、开一次恳谈会、发一批廉洁过节短信、印一本家庭助廉展示册。弘扬机关廉政文化,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清廉氛围,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五、以更严标准推进纪检干部素质过硬、本领更强

(十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贯彻落实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级调查队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队党支部纪检小组作用,统筹整合市县队纪检组织力量,加强市县调查队纪检组织建设。深化市队协管县队纪检工作,更加注重“实操化”,继续推行市队协管县队纪检“1+2+4”模式,充分利用《嘉兴队协管县队纪检工作实操清单》,加强对县队纪检组的日常具体指导、沟通交流,重点提升季度“4”次检查的质效,做深做细对县队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推动县队纪检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

(十五)加强纪检工作内外联动。加强与纪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更加注重“机制化”,树立“开门干纪检”的意识,加强与嘉兴市纪委监委、嘉兴市委巡察办、嘉兴市委直属机关纪工委等市级纪检部门的主动沟通,加强联系,密切协调,着力构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兄弟市级队和外省市级队的沟通联系,采取外出学习考察、视频连线交流等方式,畅谈纪检工作的思路、举措等,开阔眼界,拓展思路,互学经验。

(十六)开展纪检干部淬炼行动。加强对市县队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更加注重“专业化”,推行“纪检干部学习日”制度,每月25日固定为“纪检干部学习日”,拿出半天时间集中开展纪检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轮流领学、研讨交流等方式,着力提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积极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组织举办的培训,举办嘉兴地区市县调查队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纪检干部赴总队跟班学习,加强政治历练、业务锤炼。强化实战练兵,以干代学,选派纪检干部积极参与总队巡察、专项监督等工作,抽调纪检干部参加“1+X”纪检监督检查,在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

(十七)带头践行优良工作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强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执纪监督,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弘扬实事求是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持续增强自我革命意识,坚定斗争意志,讲求斗争方法,敢于与不正之风、不良现象作斗争,锻造纪律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

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和总队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化执法监督提升工程,进一步增强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意识,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提升统计执法队伍,为推动统计调查改革与发展、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围绕“国之大者”,进一步落实统计造假防惩机制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意见》。组织全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监督意见》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出台《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明确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研究制定嘉兴调查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抓好任务落实,确保《监督意见》得到全面贯彻执行。队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至少2次,对《监督意见》展开讨论交流至少1次。全队干部职工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至少2次。

(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加强与市统计局协同配合,积极推动将《监督意见》纳入地方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督促有关部门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作为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的重要抓手,持续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推进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监督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三)加强队党组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队党组每半年专题听取并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相应举措。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完善统计法治工作年度任务清单,从年初、年中、年底、日常等角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队各处室于每年11月初向队党组报告推进依法统计、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并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

(四)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创新制定嘉兴队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五张责任清单:党组责任清单、队长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处室负责人责任清单、统计人员直接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细化任务、量化到人,推动“照单履责、合力落实”。进一步绷紧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根弦,全面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责任追究,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力、未严格履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职责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责。

(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年初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专项检查,查漏补缺,换发台账。对台账记录工作进行培训,详细讲解应当记录的情况。组织统计法治知识测试,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纳入必考点,统一闭卷考。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规定,确保做到“台账发放全覆盖、记录要求全知晓、记录结果全报告”。凡遇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一律全面如实记录,及时上报。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按季汇总报送有无领导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

(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按照《监督意见》要求和国家统计局、总队部署,集中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全面清查现行有效文件和做法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有关部门纠正。以集中清查为契机,加强沟通与宣传,进一步把中央有关规定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讲清楚,时刻关注和经常梳理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机关部门文件,坚决防止把国家调查队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等问题发生。

二、强化执法震慑,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七)全力配合国家统计督察和统计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浙江反馈问题同步整改工作。选派干部参与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开展统计督察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部署和要求,积极选派有关领导、统计执法人员或统计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督察和统计执法检查,以及总队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认真办理总队交办的统计违法案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八)持续做好总队执法监督检查整改落实。针对总队2021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整改责任清单中30项整改措施,在已完成整改29项的基础上,认真做好1项整改措施,确保年底完成整改。年中对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注重巩固深化,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逐项落实,务必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举措,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建立学法长效机制、执法长效机制、普法长效机制等,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

(九)深入推进执法监督与纪检监督贯通融合。加强系统内执法监督与纪检监督同步推进、一体落实,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嘉兴市纪委监委的沟通,努力构建顺畅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严格按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

(十)组织开展日常统计执法检查。统筹市县队、局队统计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以“双随机”抽查为主,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样本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抽查比例应占80%以上,确保全队完成40家左右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并把统计执法检查数纳入处室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上报总队统一公示,并在嘉兴队内外网公示。

(十一)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监督行动。严格执行嘉兴队《统计调查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规则》《关于加强对“数”的监督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数”的重点监督。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采取查阅台账报表、现场走访、随机电话回访、听取汇报等形式,全年对所有调查专业监督全覆盖。选取一个县(市、区)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集中检查,采取听汇报与实地查、集中查与执法查、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十二)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回访和定期报告工作。对2021年给予行政处罚的样本企业,组织执法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上门实地回访,检查整改工作是否到位,是否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组织队法治人员认真学习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每季度在联网直报平台及时、规范填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协助总队做好辖区内县级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数据审核,并进行验收。

(十三)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修订嘉兴队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使用总队统一指定的邮箱作为举报邮箱,并在队内外网、微信等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落实专人负责举报受理工作,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凡有举报必查。同时根据数据审核、数据质量检查等情况,对数据有疑问、有问题的单位,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执法检查。队各处室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开展数据核查中发现统计违法线索,要及时移送队执法监督处(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统计普法宣传实效

(十四)认真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执行落实《嘉兴统计调查系统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制定嘉兴队2022年度统计普法宣传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完成时限,确保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年度统计普法任务。年底,队各处室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向队党组报告本年度参与统计普法工作情况。

(十五)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在单位公职律师的基础上,聘请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队行政决策全过程,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队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在决策咨询、法律宣传培训、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对外合同和法律文书审查修改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嘉兴队对外签订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合同前,进行合法性审查。适时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全队干部职工开展普法专题讲座。

(十六)统计法治学习经常化。组织全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嘉兴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进一步完善学法机制,推行“嘉小调”学法进行时,通过队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调查课堂、在线学习等方式,确保全队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有保障;队内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充分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着力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十七)统计普法宣传对象精准化。针对领导干部、机关部门开展机关普法。面向领导干部、统计机构人员,分别制作“嘉小调”统计普法微动漫。利用汇报工作、提供调查数据与服务、解读调查数据等时机,积极向党政领导、机关部门等进行统计普法。针对调查对象和调查员开展培训普法。推行“统计法治第一课”制度,督促全队所有调查专业组织业务培训时,首先宣讲统计法治。针对调查样本开展走访普法。坚持把统计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统计调查服务之中,利用调研走访入户、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契机,经常性开展统计普法。

(十八)统计普法宣传资料多样化。开设微信公众号“嘉小调”普法专栏,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发挥“嘉小调”统计普法微动漫、统计普法警示案例六折页作用,定制环保布袋、雨伞、餐巾纸、水果刨刀、筷勺套装、手机支架等各类统计法治宣传品。开展载体多样、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市级媒体发表统计法治队长署名文章,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展统计法治知识有奖竞答,开设普法讲座、摆放展板等,大力宣传统计法治知识。充分利用浙江调查员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浙政钉工作群等平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推送统计法治知识,方便调查员和调查对象日常学习。

(十九)统计普法宣传时机重点化。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点,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在年定报会议上深入开展对基层调查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讲,准备差异化培训课件,有针对性地向不同参会对象宣传统计法精神,讲解和说明统计法律法规,通报相关警示案例,将开展情况按月上报总队。通过普法讲座、摆放展板、印发海报、派发普法宣传资料、有奖竞答活动等,采取贴近大众、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等“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调查队的影响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打造专业统计执法队伍

(二十)不断充实执法人员力量。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确保参考人员全部通过,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队伍。统筹整合市县、局队统计执法人员队伍,协调市县、局队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向国家统计局推荐人选,通过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督察与统计执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总队举办的执法监督培训班,参与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每年确保队内每位持证人员参与2家以上样本企业统计执法检查,促进在统计执法工作中提高业务水平。

(二十一)提升统计执法业务能力。队执法监督处(纪检监察室)与农业农村调查处、价格调查处、企业调查处沟通协调,安排专业人员对畜牧业、工价、新设小微和采购经理等专业的执法流程、检查重点等进行全面梳理,组织队内持证人员和备考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对数据的采集、计算、填报等统计执法检查注意事项进行细致讲解。组织“老带新”统计执法检查,队内有统计执法经验的执法人员带领新取证人员快速熟悉执法流程,掌握执法技能。

(二十二)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组织队内统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总队新修编的《统计执法工作手册》(2021年),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与研讨,总结提炼统计执法工作经验,编印《嘉兴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对相关专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方式,统一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和执法文书。组织全队执法人员以及考证人员进行一次“老带新”案卷评查,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能力。

(二十三)加强执法证和设备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证集中管理制度,由专人对全队统计执法证实行集中保管,严格执行领用与归还登记制度。根据统计执法需要,及时配备统计执法工作相关设备,按照总队规定,统计执法检查所需车辆可到市政府服务平台租用。认真做好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便携打印机等设备管理。坚持用执法记录仪,在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开启设备记录。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中,做好书面资料和音像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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