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3136238000/2022-433741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9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 |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8期) | |
发布日期:2022-07-29 11:37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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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等27大类共4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3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桐乡市梧桐池相清小吃店销售的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嘉善南海渔村海鲜大酒店销售的海蜇,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嘉兴市经开城南杨伟生鲜超市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嘉兴市经开城南欣辰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嘉善县小卫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乍浦农贸市场施玉勤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嘉善县、桐乡市、经开区、港区等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各地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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