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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025455100/2022-435174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8-17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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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镇村建设工作7月份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2-08-17 20:35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次数:

年是我们迎来党的二十大隆重召开的一年全市镇村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为目标,重点开展农房建设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等工作,不断推动镇村建设工作水平上新台阶。现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日晾晒、周例会、双周通报、月督导工作机制,倒逼工作进度。严格落实全域排查、全面整治工作要求,对全市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和风险防控排查,采取立查立改、分类整治,确保不漏一楼一户。截至7月底,我市排查录入自建房113.96万栋,排查完成率98% ,其中经营性自建房7.25万栋已全部录入。初判存在结构安全隐患自建房1067栋,已鉴定49栋,鉴定完成率5%。经鉴定确认36栋C级危房,12栋D级危房,其中19栋C级危房和5栋D级危房已采取措施进行管控(详见附表1

2.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系统应用落地。一是制定《嘉兴市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落地工作制度及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意见征求工作;二是在全省率先对“危房改造”模块进行使用测试;三是按计划推进《浙江省农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指南》编制工作,完成对平湖市乡镇和主要部门的意见征求工作;是举办嘉兴市2022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103名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

3.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照省建设厅统计周期,经各地动态排查,截至7月底,我市共确认农村危房126户,其中困难家庭危房93户,77户已完成治理;其它危房33户,23户已完成治理(详见附表2、3)。开展1990年前建造的农村房屋二季度巡查,共巡查26895户,巡查完成率为68.44%。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截至7月底,443个续建项目已完工395个,南湖区、海盐县、嘉兴港区已全部完工456个新建项目已开424海宁市、平湖市进度较快,海宁市189个项目已开工186个,平湖市60个项目已开工58个,开工率分别达到了98.41%与96.67%。年度计划总投资8.379亿元,完成投资5.346亿元,秀洲区、嘉兴港区和桐乡市投资完成率较低,分别为6.80%、26.32%和32.00%(详见附表4

2.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年度任务6556个截至7月底,已完成5535个,完成率84.43%其中,平湖市、嘉兴港区已全部完成,嘉善县完成度较低,为50.43%(详见附表5

3.年中交叉检查。我市于7月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年中检查。各地有序推进年度任务,稳中求进,创新突破,平湖市聘用驻镇工程师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海宁市建设城乡农污一体化运维智慧监管体系海盐县高要求打造绿色处理设施等但检查中也发现设施公示牌内容不准确、格栅设置不规范、防坠网缺失、运维公司水质检测记录不全等问题,通过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反馈,达到检查有效、问题整改有力的目的。

(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和农房设计落地

1.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2020年、2021年启动创建的11个示范村正按计划逐步推进,南湖区大桥镇胥山村项目实施进度较慢。2022年新申请创建的南湖区新丰镇净相村、秀洲区油车港镇胜丰村等7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开始实施项目建设,正式启动。桐乡市凤鸣街道合星村等2个村已完成规划评审(详见附表6)。

2.农房设计落地。2021启动的两个省级农房设计落地试点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2022年调整)目前已完成农房试点规划方案评审,计划投资300万,实际完成投资110万元;桐乡市石门镇墅丰村计划投资2800万,实际完成投资1100万

(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2021年启动的嘉善县姚庄镇展幸村、陶庄镇汾南村2个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村分别完成1961万元和1031.5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工作,重点在8月20日前对初判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全部鉴定;二是联合市级成员单位重点核实各地上报建设合法合规性房屋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三是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压实属地和成员单位职责,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或人员集聚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管控措施,确保8月底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全面管控。四是鉴定确认的危房要同步录入农房“浙建事”系统,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守牢我市房屋安全底线。

2.农房建设管理。一是印发《嘉兴市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落地工作制度及评价细则》,与农业局对接农房审批系统切换问题;二是加快市级农房图集编制工作,继续推进《浙江省农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指南》编制工作,完成《浙江省农村房屋建设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初稿;三是督促各地加强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新增真实在建农房数据,提高系统使用率。

3.“七张清单”问题整改。按照《浙江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信息复核工作。

4.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结合防汛防台、安全生产、自建房排查等工作要求,各地开展农房常态化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疑似危房严格按照“1+6”工作要求进行治理改造;继续开展1990年前建造房屋第三季度巡查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紧盯续建项目完工和新建项目开工进度,加快推进有效投资,严把建设项目质量。认真核对系统和投资报表中的建设改造项目清单,审核镇(街道)填报数据。2022年新建项目力争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若项目有调整,须向本级纪委、审计部门沟通。2021年续建项目现场施工须于8月底前完成,试运行期间水质检测报告频次每2周不少于1次。

2.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强化“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大幅提高水质达标率。严把标准化运维质量和评价进度,力争9月底前完成任务。继续做好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委托检测和企业自检任务百分百完成。及时核查运维企业基本条件,确保基本条件与运维企业承接项目类别相匹配,同时要求运维企业在标准化运维的基础上,按照《嘉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运维

   (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和农房设计落地

1.今年待验收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抓紧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验收准备;正在创建中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要力争早日完成各项建设项目;新申请创建的美丽宜居示范村需尽快按方案启动项目实施或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2.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桐乡市石门镇墅丰村持续推进农房建设。

(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嘉善县姚庄镇展幸村、陶庄镇汾南村要重点围绕传统建筑保护与修复、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与修复、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环境改善等核心要素持续推进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村建设。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17日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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