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发改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8 15:57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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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是列入《嘉兴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嘉政办发〔2015〕75号)的重点专项规划,已通过八届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按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产业政策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嘉发改[2017]204号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pdf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