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张敏华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体制是我国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我省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制度创新。乡镇财政作为公共财政体系的基础环节,是乡镇治理的基础和支撑。
一、关于“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清晰界定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合理配置各级政府权责,规范省以下收入划分,健全转移支付体系,全面建立较为规范的财政体制框架。二是政府职能定位,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保障县级财政平稳运行,建立健全管长远、固根本、见长效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基层“三保”责任。四是增强省级资源统筹能力,发挥转移支付的财力配置功能,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目前,我市正在按省财政厅“钱随人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以人为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制度,实现更加均衡的财力保障及公共服务。海宁市新一轮市镇财政体制正在加紧调研制定中,在合理配置和清晰划分市镇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坚持“权随责走、钱随人走”原则,财力进一步向镇(街道)倾斜,保障基层运行和基本民生托底,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与镇(街道)履职相适应的财政保障体制。
二、关于“改进乡镇党政领导绩效考核,把债务‘借管用还’等情况作为考核乡镇主要领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政府债务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乡镇债务的预算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债务管理工作。2022年6月,嘉兴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升格为市委书记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共同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工作格局。一直以来,我市按上级文件要求,将债务指标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县(市、区)政府同步将乡镇政府债务指标纳入考核。
2.不断健全风险预警体制机制。2021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兴市政府债务和国有企业全口径债务风险管理的意见》(嘉政发〔2021〕13号),要求完善预警机制,有效增强抗风险能力。根据债务率和综合债务风险率评估政府偿债能力,加强债券项目存续期的信息公开。充分利用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和省财政厅“鹰眼护航”系统,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动态分析和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尝试建立针对乡镇政府一级的政府债务预警指标体系。
3.加强债务预算绩效管理。市政府印发《嘉兴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周期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21〕60号),要求加强绩效监督,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实行全周期管理,实行绩效运行监控,落实“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我局也印发相关文件,规定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并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管、还”相统一。坚持政府债务限额与预算收入相匹配,有效控制政府债务限额与余额空间,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三、关于“推进乡镇财政预决算数字化改革”
当前财政部门正大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预算管理的“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系统平台化”为目标,实现省市县乡各级预算管理改革“一体推进”。同时,不断加强乡镇财政机构建设,以夯实乡镇财政队伍为基础,健全管理制度为抓手,加强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提升能力,防控风险。今年正在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浙里基财智控”应用试点,重点突出“资金监管”和“便民服务”两大核心功能,持续推动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及服务民生。
四、关于“增强乡镇经济实力,发展乡镇工业和服务业,培植税源,精心谋划土地文章”
1.加快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全面落实退税缓税减税降费政策,加快下达惠企纾困专项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固本培元。
2.加快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出台政策,对2020-2022年市本级优秀等次试点镇由市财政各安排奖励资金100万元,所在县(市、区)配套安排100万元奖励资金,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市镇建设水平。
3.在谋划土地项目中,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统筹谋划、规范做地,规划引领、维护权益,加强联动、系统推进的工作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综合分析用地需求、市场调控方向等,合理确定土地储备、供应项目。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