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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13 09:14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章剑锋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人才一体化发展现状

嘉兴市扎实开展新一轮科技企业倍增计划,今年以来,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及认定专题培训20场,培训企业1471家。组织各县(市、区)科技局及乡镇街道开展规上高企走访工作,通过线下走访与线上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覆盖全市2120家规上高企,及时解决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助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截止2021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3003家,今年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922家。近年来,嘉兴市制定实施服务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建成启用浙江长三角人才大厦等“一楼三园”标志性工程,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城市联盟扩容至“沪苏浙皖”26城。发挥轮值城市作用,推出4个试点合作项目,推动城市联盟共认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5项人才制度创新成果,三年来,嘉兴市聚焦人才、教育、医疗等领域一体化,破解无差别事项35个,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二、存在问题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导致人才争夺战日益炙热,人才引进难度加大,从而导致企业成本上升,企业引进关键创新人才动力不足。嘉兴市在教育、医疗、住房等“三保障”配套服务上与周边上海、杭州、苏州等城市还存在差距,人才“招的进、难安心、留不住”的现象较为普遍,周边大城市虹吸效应十分明显。我市科技人才总量偏少,创新型人才密度(占企业从业人员比重)明显偏低。据省科技厅、统计局2020年科技发展进步报告数据显示,企业R&D人员占企业就业人员比重仅为7.96%,列全省第10位。

三、下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举措

(一)加大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力度。围绕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和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领域,构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科技企业成长体系,通过市县联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开展动态跟踪和指导服务,实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将成长性强的后备企业培育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充分发挥高新区、孵化机构等科创平台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作用,通过招商引进一批、引导培育一批、转化孵化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科技企业。

(二)强化人才资源要素支撑保障。深入贯彻人才强市、创新强市战略,构建全市一体、上下贯通、各具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实施“星耀南湖”人才计划、“硕博倍增计划”、大学生“550”引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给予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100-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或科创基金、人才基金支持,以及个人补助、成果激励、贡献奖励、安居保障、生活服务等全方位综合支持;给予高校毕业生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工资外津贴等一系列政策“大礼包”。在安居保障方面,硕博人才与本科生公积金贷款额度分别提升至60万元与45万元;在子女教育方面,经人才认定后的A-E类人才子女根据申请入读不同学段学校学位资源情况,享受相应政策性安置。医疗保障方面,经人才认定的A-D类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以凭借人才码,享受就诊预约、绿色通道、专家会诊等多项优质服务,积极营造“真心爱才、悉心育才、精心用才”的社会氛围,全方位助力引进科研人才。

(三)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认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跨认定管理机构区域整体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搬迁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做申报辅导与政策培训,按照申报条件帮助企业重新认定。                   

(四)破除区域限制,进一步实现事项互认。不断提高相关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进一步完善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调研掌握亟需调整的事项,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规定,从而打破不合理制度或体制的制约。积极争取试点,努力打造一体化发展样板。继续积极争取嘉兴成为省级的一体化体制机制集成落地试点,从地级市的层面探索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使在试点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样板。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袁伟              联系电话:8215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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