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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财政大力支持拓宽农民致富路

发布日期:2022-09-02 09:55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近年来,嘉兴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为农民增收“铺路搭桥”,以“十法”助农解锁“共富密码”,拓宽农民共富路、壮大乡村共富圈。

一法曰“充分就业”

完善城乡一体化就业政策,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挖掘就业岗位,推动农民充分就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强村公司,开展物业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等吸收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灵活就业。

二法曰“产业提升”

将农业经济开发区等平台作为推进农业“双强”行动的主阵地,加快招商引资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鼓励农民用土地等要素入股到项目中以获得股权收入,并到平台进行就业,转型成为“产业工人”。对农业经济开发区、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创新创业孵化园、美丽农场、未来农场建设范围内新立项、验收的主体投资项目最高给予50%补助,对镇、村国有或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最高给予70%补助。

三法曰“美丽撬动”

深度挖掘农业生产、生态、文化等多维价值,培育休闲农业、餐饮民宿、农事体验、研学示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做大、做靓乡村游、美食节、音乐节等特色活动,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对“名师工作室”,连续3年给予每年1万元的运营补助;对名师到美丽乡村示范村开展才艺展示、传授技能绝活、开发文创产品和传播民间文化的,给予3年内最高10万元的补助。培育壮大乡村民宿管家队伍,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

四法曰“资源盘活”

大力支持推广委托流转、整畈流转以及承包地经营权产业化入股等方式,加快推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增加土地流转租金收入。对新引进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人才从事现代农业,且连片流转土地50亩以上、流转年限5年以上的村,给予300元/亩一次性补助。鼓励对老旧农房进行整体或部分拆除重建,支持基层政府和村集体对闲置农房集中改建。

五法曰“创客孵化”

开展“全域农创行动”,鼓励大学生、返乡青年、退伍军人等到农村创新创业。对乡村振兴人才在租金减免、社保补贴、创业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参加农业类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农民给予80%的学费补助。对参加农业农村部“头雁”培训的农业主体负责人个人承担费用的部分给予60%补助。对中级以上高素质农民,社会保险(商业险除外)个人出资部分由财政给予连续不超过3年的全额补助。

六法曰“众筹共建”

鼓励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村集体以及农户等为主体组建共富联合体,集中建设投资规模适度、见效快、风险低的共富大棚、共富菜园、共富畜(禽)园、共富码头等共富产业发展项目。对市级村参与且单个农户占股不高于1%、农户入股分红收益达到8%的,按农户入股总额的50%给予所在村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吸纳低收入农户参与入股的市级村,每年按照低收入农户分红金额的50%给予补助。

七法曰 “飞地抱团”

通过政府拨一点、集体出一点、慈善补一点、家庭筹一点等筹资方式,扶持低收入农户入股参与到“飞地抱团”项目中,对出资入股县域“飞地抱团”项目的低收入农户,按低收入农户自有入股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经社员代表会议审议同意,对本村低收入农户按每户3000元给予配套资金;通过各级慈善总会等途径筹措每户1500元的配套资金。

八法曰“强村分红”

鼓励有条件的村实行“股份分红+积分奖励”的收益分配模式,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对实行积分奖励的村,按积分奖励资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激励。

九法曰“数字赋能”

大力支持数字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产业,加快推广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业设施装备上的应用,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业”工程,推进生产过程精准管控、产品质量全程可溯、产销对接精准高效。推广“浙农服”“种粮宝”等多跨应用场景,开发建设强村富民综合集成应用,打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的“中梗阻”。

十法曰“兜底保障”

完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建立公益医疗互助平台,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对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保费,财政给予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