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042341/2022-383263 | 发布机构: | 嘉通集团 |
发文日期: | 2022-09-28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嘉通集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嘉通集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嘉通集团办公室依法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主要包括:集团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岗位责任人、工作规则等; 2.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嘉通集团名义发布可公开的相关文件;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按年度公开集团工作总结和思路,专项规划; 4.民生公交服务统计信息; 5.集团应急管理; 6.人事信息; 7.重点领域信息。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相关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方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jxjtjt.cn;指定地点为:嘉通集团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冬令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夏令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573-82033507。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jiaxing.gov.cn/col/col1228936304/index.html 本单位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人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包括需要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进行其他处理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嘉通集团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2033507,传真号码:0573-82076557,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大道902号,邮政编码:314050,电子邮箱地址: jxjtjt@163.com。 (三)提出申请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申请、现场书面申请和信函、传真等形式受理。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嘉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或本单位网站上直接填写,并提交《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申请信息录入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其他组织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纸张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嘉通集团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当场提出申请。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四)受理程序 本单位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告知): 1.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及时登记办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单位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4.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5.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6.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7.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8.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9.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0.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11.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上述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可以不予提供。 12.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13.本单位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已移交国家档案馆和档案工作机构的,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尚未移交的,其公开依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五)收费情况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政府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3-82521263 、 82521262 , 传 真 号 码 :0573-82521262,通信地址:嘉兴市广场路 1 号市行政中心 3号楼 501 室,邮政编码:314050。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嘉兴市人民政府。经办单位:嘉兴市行政复议局。嘉兴市行政复议局联系电话:0573-83383501,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祝家港路中南大厦 13 楼(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西侧),邮政编码:314050。 (三)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举报的,也可以向嘉兴市信访局提出(联系电话:0573-12345,通讯地址:嘉兴市广场路1号,邮政编码:314050);也可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www.zjzxts.gov.cn/wsdt)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信息来源: 嘉通集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