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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08 17:10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次数:

钱一唯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梅湾街钱氏清芬堂纪念馆有效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文化事业的一贯关心和支持。

钱氏清芬堂,是清代名臣钱陈群故居,始建于清乾隆三十年(1765),原址位于嘉兴南门莲花桥(现杨柳湾砖桥弄),在1998年旧城改造时拆除。现存梅湾街钱氏清芬堂纪念馆,是2004年在梅湾街历史文化街区西侧选址重建的仿古建筑,于2010年完成布展并对外开放。十多年来,嘉兴钱氏后裔在场馆异地复建、文献收集、藏品回归、展陈布置、出版著作等方面付出了大量心血,使清芬堂纪念馆成为具有嘉兴红船精神的家风教育基地,为宣传嘉兴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文化界与群众中产生了广泛影响。

一、关于申报文保单位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二十二条 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因此文保单位对建筑的原真性有严格的要求。

您提案中提到的朱生豪故居、金九避难处(含韩国临时政府要员住址)在2004年梅湾街改造之前已经公布为文保单位,并且修复过程也是严格按照文物修缮的法定程序和原则进行。而钱氏清芬堂在1998年旧城改造时拆除,现有建筑是2004年异地重建,其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复存在,失去了原有的历史价值,因此不适合公布为文保单位。

二、关于清芬堂日常管理与宣传展示工作

钱氏清芬堂现由嘉城集团下属企业嘉兴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资产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资产公司除日常做好安全、消防、绿化保洁、工程维修、电力维护等管理外,还安排1名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该馆日常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对外接待服务等工作。资产公司还通过“嘉兴月河 梅湾 芦席汇历史街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定期对钱氏清芬堂予以对外宣传推广。我局一直关注和支持清芬堂纪念馆的开放管理工作,并在钱氏文化研究、资料出版等方面,给予清芬堂一定的资金补助。

我局建议,清芬堂纪念馆的管理单位保持不变。我局将继续关心支持清芬堂纪念馆的开放运行和展陈提升工作,借助嘉兴博物馆的专业文保力量,加强对其文物藏品保护展示、宣传利用等方面的业务指导。

再次感谢您对嘉兴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传承弘扬嘉兴名人文化,扩大嘉兴历史文化影响力。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嘉兴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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