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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9 16:10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张少东代表:

您在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夯实共同富裕基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推动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受经济结构转型、新旧动能转换、GDP增速放缓和新冠疫情等影响,我市农民收入增速呈放缓态势,增幅处于全省后几位,农民收入保持全省首位压力较大。针对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多次进行研究,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努力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的实施方案》《嘉兴市深化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意见》,起草了“农民共富十法”三年行动方案,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一是稳定工资性收入。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实施就业创业扩容提质行动和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健全统筹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到2025年,实现市级共同富裕高质量就业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70%以上。二是提高经营性收入。出台助农纾困增产保供“政策十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帮助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大力实施农业“双强”十大工程,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加快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在乡村产业振兴中获得更多收益。三是加快财产性增收。深入实施“强村富民”计划,推进全域党建联盟建设,持续用好“飞地抱团”模式,探索强村公司、服务增收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全面推行农民增收“共富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村集体在稳定增收的基础上开展股份分红,实现强村与富民同频共振。四是保障转移性收入。高标准推进乡村基础设施迭代升级,高品质保障优质公共服务普及普惠,推进城乡社保扩面提质,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待遇水平,构建完善全领域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民生服务供给机制,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年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000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维持在13%以上。

感谢您对我市农民增收致富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三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吴怡骋;联系电话:828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