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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9-09 16:12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张亚敏代表、金海刚代表:

您们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农业产业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科学编制农业农村产业规划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认真编制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不断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全面推进规划落地实施。

一、做好规划编制实施。科学编制《嘉兴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定位、指标体系和实现路径。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业农村等专项规划。目前,各县市均已完成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2020年,海宁市部署各镇(街道)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编制现代农业园区总体规划。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努力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的实施方案》,明确在“十四五”期间开展“农创嘉乡”“未来嘉乡”“共富嘉乡”三大行动和27项重点工作,全面打造20项农业农村现代化标志性成果。

二、统筹城乡空间格局。推动城乡布局“多规融合”,建立统一的城乡空间规划管理系统,科学划定城镇、生态、农业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按照“优质耕地‘应保尽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应划尽划’(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农业农村项目建设用地‘应落尽落’”的原则,统筹划定“三区三线”,科学保障农业用地。

三、落实产业用地政策。研究出台《嘉兴市农业农村产业用地保障办法》,每年安排5%以上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专项支持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2020年至2021年,全市共审核认定通过69个农业农村产业项目,完成用地保障面积754.45亩,占全市两年计划总量的2.62%,基本实现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同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等3部门印发的《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及时配套制定嘉兴政策。

四、抓好“非粮化”整治。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紧盯短板,锚定目标,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截至8月10日,全市粮功区“非粮化”已整治优化17.86万亩,进度81.78%,全省排名第一。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统筹抓好农业农村产业规划推进实施,全面夯实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三农”底盘。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7日

(联系人:王继程;联系电话:8287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