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960/2023-445885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6 |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的公告(嘉税一稽公告〔2022〕30号)
发布日期:2023-01-16 15:39
信息来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中保人力资源(嘉兴)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421MA2BANMR9B ):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嘉税一稽通〔2022〕65 号),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嘉兴市城东路261号706办公室;联系方式:0573-82330387)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嘉税一稽通〔2022〕65 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嘉税一稽通 〔2022〕65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 年 12月 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