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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5:57 信息来源:嘉兴市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2022年,市统计局在省统计局、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处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规范有序,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嘉兴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嘉政办发〔2022〕31号)文件要求,现将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市统计局依法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完善统计信息的发布,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强化统计信息的集中归集展示,方便公众获取,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2022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信息219条,其中通知公告72条,工作动态75条,统计公报2条,统计法制5条,人事信息3条,财务信息4条。

2022年,市统计局通过“嘉兴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5条,其中本单位信息90条,转发信息1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0件,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9件,通过邮寄信函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均为统计数据咨询类,按照咨询内容均依法及时进行答复,申请人对答复内容反映良好,无投诉举报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制定了《嘉兴市统计信息网资料提供和加载工作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和统计资料。为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管理,细化了“嘉兴统计”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从信息撰写到信息发布多层次审核机制,将各审核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发布的有效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加大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加大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形成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内部OA系统审核之外的“钉钉群”审核和发布平台审核的多维度审核机制,为信息的发布准确及时提供了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持续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发布统计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同时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平台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安全防护和运维监管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合规,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统计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二是按照我局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开公开,加强信息审核和发布;三是紧跟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做好平台的更新维护,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根据新的要求做好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平台建设的便捷程度还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规范程度还有待完善与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栏目便捷程度,方面信息的查找与获取;二是加强审核,提高信息公开审核的效率,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加强内部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设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统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嘉兴市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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