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对浙江省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2月反馈了督察意见,嘉兴市共涉及反馈问题12项(其中具体问题3项、共性问题9项),信访件235件。嘉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决策部署,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立足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整改、源头整改、长效整改,高标准落实督察整改方案,高质量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全市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第二轮央督反馈的12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8项(其中具体问题2项),剩余4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正按序时进度推进;23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销号。第二轮央督反馈的“嘉兴港区三期地块历史堆存污泥”问题提前11个月完成整改,获央视《新闻直播间》专题报道、《人民日报》《浙江日报》头版点赞,入选省“七张问题清单”应用总示范榜。
一、以“七张问题清单”为引领,高站位构建督察整改新机制
一是深化党建统领。市委、市政府坚持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将督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七张问题清单”,通过数字赋能一体推动整改落实,形成以党建工作统领问题解决、以问题解决推进党建工作的良性循环。各整改责任单位“一把手”对所有纳入清单问题直接研究、直接协调、直接推动,压匝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开展暗访督查,传导整改压力,高位推动整改。
二是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领导挂帅、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组织体系,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改督导、履职监察和宣传报道等3个专项工作组,始终坚持以系统思维抓整改,一体推进央督、省督、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等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各县(市、区)均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全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生态环境工作例会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工作;连续第三年将生态环境工作纳入县委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市对县党政目标责任制考核生态文明建设权重提高到25%以上;市、县两级整改机构均建立领导领办承办、定期调度、现场督导、验收销号整改公示牌等工作制度,实现工作闭环,确保整改工作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完善监督机制,实施市、县、镇三级政府每年向人大报告生态环境制度。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出台《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方案》,强化市级督查,实现督查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对整改进度靠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的,下发“一函两单”(提醒函、交办单、督办单),与年度考核相挂钩,压紧压实属地责任。2022年,市级督查点位236个,下发交办单38份、督办单1份、提醒函3份,交办问题220个;自第二轮央督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精准问责59次,其中科级以上干部8人。
二、以“治污攻坚”为突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新提升
一是碧水行动再提升。全力争创国家水生态修复试点城市,深入推进碧水绕城、绕镇、绕村行动,新建碧水河道419公里,获翟青副部长批示肯定。深化稻田退水“零直排”模式,累计建成示范面积17万亩,削减示范区内主要污染物1/3以上,获郎文荣厅长批示肯定。加强入海总磷、总氮管控,7个排海城镇污水厂全部完成清洁排放改造。国控、省控、市控地表水断面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到3个100%,实现历史性跨越。
二是蓝天保卫再攻坚。全省率先探索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VOCs治理体系建设,出台全省首个活性炭全过程使用地方性技术规范。创新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红黑榜”机制,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9,为2013年新标准发布以来最佳水平,PM2.5浓度26微克/立方米,达到力争目标。
三是净土清废再巩固。“小微危废收集在线”应用场景评估得分列全省第一,累计签约企业5800余家,服务2万余次,入选省数字化改革动态,郎文荣厅长批示要求全省加速推广。深化全域“无废”创建,加快“多网融合”体系建设,建设各类“无废细胞”1018个,典型案例数列全省第二,入选国家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完善医废应急处置体系,医废100%安全处置。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桐乡市入选国家试点,并作为唯一县级市代表在全国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全国首个飞灰高温熔融项目顺利投产。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三、以“数字监管”为抓手,高效率迭代升级生态安全新防线
一是全方位发现问题。部署开展六轮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开发“三大十招”智慧平台,依托全市4649个网格和9.26万个微网格,2600余名“民间河长”“民间闻臭师”,全域化排查问题、在线报事、线上交办、限期整改,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目前平台累计解决问题96万余个。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被《人民日报》称为“珍贵的探索”。
二是全过程监管问题。利用摄像头“站岗”、无人机“巡逻”、大数据“监控”强化日常监测,搭建环保“e企管”平台,实现企业污染排放自动监控数据、产治污设施运行工况等“一码统管”,全市10199家企业赋码运行。开发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系统,被列为生态环境部试点项目。在全省率先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领域地方立法。
三是全闭环整改问题。用好“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贯通浙江“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应用场景,在全省清单管理部门中率先制定出台《嘉兴市重大生态环保督察清单问题整改工作制度(试行版)》《“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问题入库工作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对清单问题实行日“提醒”、周“亮晒”、月“复盘”,对清单指数实行“红黄绿码”动态管理,全面推进“问题清单”向“成效清单”转化。2022年清单指数考核稳居全省前列,其中六个月列全省第一;第二轮央督反馈的“农业减肥减药及面源污染”,在全国首创平原河网稻田退水零直排“嘉兴模式”,打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样板,在全省试点推广,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全领域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加快协同增效。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省级试点建设,开发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煤样一链管”平台,在全国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并获赵英民副部长肯定;海盐县获批全国首个零碳未来城,我国首个核能工业供热项目建成投用,同位素产业园累计引进产业项目7个、总投资28亿元;建设多层级低(零)碳试点,3个园区入选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数量列全省第一,5个镇(街道)、42个村(社区)入选全省第二批低(零)碳试点,累计获省级环保专项激励资金660万元。
二是加快通道转化。深化排污权交易制度,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截至目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累计金额达28.35亿元,占全省20%。发放排污权贷款53.11亿元,居全国试点地级市前列。
三是加快有效投资。扎实推动“项目包干制”,落实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项目负责人员,及时掌握全市生态环境投资项目数量以及实施进度情况。全年完成生态环境治理投资23.7亿,同比增长60%,增速列全省第二;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总额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
五、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做深做细做实督察整改工作,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提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全省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和美丽中国省域标杆贡献嘉兴力量。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嘉兴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