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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3-4462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发〔2023〕2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1-17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0 11:2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市各镇(街道)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取得了良好成效。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命名平湖市当湖街道等6个镇(街道)为第三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希望被命名的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三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2023〕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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