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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3-4462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办发〔2023〕1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1-16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0 11:4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加快建设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建设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交通强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等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嘉兴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共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根据《浙江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嘉兴建设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行动方案>的通知》(浙交强省办〔2021〕19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战略引领、统筹谋划,坚持海河一体、港产联动,坚持绿色低碳、提质增效,加快将嘉兴港建设成为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为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海洋强省提供嘉兴样板。

(二)总体布局。嘉兴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总体布局为“一枢纽、十通道、八联”。“一枢纽”为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十通道”为两大近洋通道(东北亚、东南亚)、三大国内通道(长江经济带、华北、华南)、五大长三角内河通道(杭嘉湖和安徽通道、钱塘江中上游和江西通道、杭甬运河沿线通道、江苏通道、上海通道);“八联”为八大海河联运作业区。

(三)发展目标。到2023年底,港航基础设施显著提升,港口服务环境明显改善,基本确立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地位,嘉兴港实现年货物吞吐量超1.3亿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300万标箱、集装箱海河联运吞吐量100万标箱,分别比2020年增长5%、50%和150%以上。到2025年底,高质量完成交通强省建设试点,基本建成绿色现代、保障有力、运行高效、海河一体的长三角地区海河联运枢纽港,嘉兴港实现年货物吞吐量超1.5亿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超500万标箱、集装箱海河联运吞吐量超160万标箱,分别比2023年增长10%、65%和60%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进入全国前10、全球前30,嘉兴海河联运枢纽港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畅通海河联运内外通道。

1.提升长三角内河千吨级航道网。围绕嘉兴“三横三纵一通道”国家高等级航道网布局,2023年建成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实现“三横”主骨架贯通;2024年建成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嘉兴段,实现三层集装箱船舶进出嘉兴港,海河联运能力显著提升。加快杭申线、东宗线、乍嘉苏线等骨干航道改造提升,提档升级浙北高等级航道网。谋划推进京杭运河二通道北延段、黄姑塘航道东延段、嘉海尖线等项目。到2025年底,全市内河千吨级航道里程达250公里,占嘉兴内河航道总里程的比例由8.2%提升至12.6%,高等级航道里程保持全省领先,建成连通上海、江苏、安徽以及钱塘江中上游,辐射国内中东部地区的千吨级航道网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2.构建嘉兴港外海进港双通道格局。在现有嘉兴港外海金山航道的基础上,新建嘉兴外海进港航道(鱼腥脑航道),打造嘉兴港与宁波舟山港水上双通道,计划2023年开工建设、2025年全面建成。加快嘉兴港海盐港区进港航道研究,制定嘉兴港进港航道锚地规划建设方案,推动独山3号、陈山2号等锚地扩容,提升海上船舶通行效率和通航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嘉兴海事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

3.优化港口路网集疏运体系。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为骨干,快速连通沿海三大港区、内河主要作业区,并加快与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内河港作业区内部道路的衔接,形成水陆协同、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集疏运体系。推动沿海港口公路集疏运通道加密扩容,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228国道港区段和平湖段改建工程、杭浦高速海盐联络线一期工程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二)提高海河联运港口能级。

4.建设支撑有力的沿海港口。深度融入全省“一体两翼多联”港口发展布局,加强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合作,优化“一港三区”功能布局,加快外海码头建设,提升海河联运保障能力。2023年全面开工建设独山海河联运示范工程,2024年新增港口集装箱吞吐能力200万标箱以上,港口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跻身行业领先水平。到2025年底,建成嘉兴港六大海河联运作业区,海盐传化智慧海港等海河联运示范工程完成建设,嘉兴港外海万吨级以上泊位累计超50个,海港与内河港高效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嘉兴海事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口岸办、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

5.打造集约高效的内河港口。修订完善《嘉兴内河港总体规划(2035年)》,优化“一港六区”布局,以规划协同、交通互联、产业互动、公共服务共享为重点,加强港区规划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等衔接。推动内河老旧码头升级改造,鼓励低小散码头优化整合或有序退出,统筹利用岸线资源,强化临港产业集群,重点打造30个内河作业区和一批内河临港物流园区,形成“内河码头+配套园区+物流服务”的综合高效运作模式。到2025年,全市实现国家、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千吨级内河码头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各县〔市、区〕政府)

6.谋划嘉兴港江海河空铁多式联运。结合虹桥枢纽南向拓展带规划,强化铁路、机场与港区联动,开展江海河空铁联运体系研究,形成彰显嘉兴特色的江海河空铁多式联运体系,强化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上海片区、浙江片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衔接,提升嘉兴港服务长三角区域的能力和联通国内国际的能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长三角发展办、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

(三)推动运输装备迭代升级。

7.打造现代化集装箱海河联运船队。制定嘉兴港海河联运集装箱船型标准,重点研发推广三层96标箱内河集装箱船舶、千吨级散货船舶和千吨级海河直达船舶。整合运力资源,组建海河联运集装箱公共运输船队。到2025年,对接嘉兴港的内河集装箱运力达1万标箱以上,培育内河集装箱年运量超过10万标箱的骨干运输企业3家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积极推广新能源应用。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老旧运输船舶,鼓励建造应用电能、LNG、氢能等新能源船舶,稳步推进内河集装箱新能源动力船舶的新建、改建工作,持续提高内河集装箱绿色能源船舶运力规模。推进港航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建立岸电使用推动机制,加快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到2025年,沿海五类专业化码头泊位、内河国家高等级航道沿线码头(油气化工码头除外)、水上综合服务区岸电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交通运输局、嘉兴海事局)

9.提升引航拖轮等辅助服务能力。探索全天候引航模式,优化引航员登离轮点和引航范围。建立省内跨区域引航机制,提升嘉兴港引航服务效率。加快引进高端引航人才,培育壮大引航队伍。加大港作拖轮建造投入,统筹引航拖轮港航调度管理,推动港口企业与拖轮公司合作,提升港口生产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嘉兴海事局)

(四)加快发展港航服务业。

10.完善港口配套服务功能。积极招引船代、货代、航运金融等企业落户,提升嘉兴港仓储、分拨、加工、配送、拆装箱、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现代化物流服务能力。重点发展集装箱及大宗散货海河联运船舶代理,引育国内大型船舶租赁、航运经纪、船舶检验、航运交易等机构。促进集装箱货运代理企业与港口、航运及货主企业合作,支持企业向现代化全程物流模式转型,提升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支持集装箱货运代理企业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吸引外贸企业箱源从公路运输向内河航运转移。到2025年,引育内河集装箱年代理箱量超过1万标箱的骨干货运代理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嘉兴海事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

11.搭建海河联运在线信息平台。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重点打造“海河联运一张图、船舶货物一线牵、物流信息一点清、企业申报一路通、政府监管一体化”等场景,加快应用海河联运在线平台。支持“嘉海通”场景建设,实现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嘉兴海事局)

12.推进重点外贸企业定制化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提供“门到门”“一单制”全程物流服务。采用内外贸同船、舱位共享模式,鼓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进入水路运输领域发展。拓展服务范围,为重要工业园区和骨干外贸企业提供定制化、全链条、高品质物流服务,吸引更多外贸合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13.推动港口生产经营智能化。支持航运企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促进车货船高效匹配。加快5G、北斗、物联网等新一代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在嘉兴港应用。建设嘉兴市港航码头企业信息化监管平台,推进港口污染防治数字化监管,加快嘉兴港数字化转型。推进嘉兴港和内河集装箱自动化、智能化码头建设,实现桥吊、龙门吊等大型港作机械设备全流程作业数字化、无线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嘉兴海事局)

(五)提升海河联运服务效能。

14.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对外启用嘉兴港码头泊位,加快浙北内河集装箱码头海关功能建设。持续提升嘉兴港通关便利化水平,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支持嘉兴港申建进境水果、粮食等指定监管场地。强化江港、河港、无水港等内陆港口与嘉兴港对接,为货运出港提供通关报检、班轮信息、仓储中转、中介代办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嘉兴海关、嘉兴海事局、嘉兴边检站、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

15.打造海河联运集装箱箱管中心。增强海河联运箱源保障能力,统筹区域空箱调度管理,延伸拓展海港功能,在杭嘉湖地区新建具备提还箱、提单签发、海运费结算等功能的提还箱点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加快嘉兴港新航线开辟。积极开拓东南亚、东北亚近洋航线业务,扩大港口辐射范围,新增近洋航线3条以上、内贸航线3条以上、内河班轮航线9条以上。抢抓跨境电商物流新业态发展机遇,谋划开通嘉兴港近洋集装箱电商快线,提升腹地企业内外贸货物运输时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7.推进港产城融合联动发展。优化港城功能布局,促进高端要素集成,创新港口集疏运模式,推进城市与港口协调发展。统筹港口岸线与后方土地综合开发,促进港口企业与临港产业基地、物流园区等合作,推动港产联动发展。结合嘉兴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立足嘉兴江南水乡特色和红色文化底蕴,加快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到2025年底,形成集通勤、休闲、旅游为一体的高品质水上客运体系,建成旅游航道20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

(六)优化海河联运发展环境。

18.强化海河联运政策扶持。实施“散改集”运输模式改革,推进件杂货、散货等适箱货物入箱运输。制定嘉兴市集装箱海河联运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出台集装箱海河联运补助政策,对集装箱航线开辟、内河班轮化运输、内贸及散改集增量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19.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平安港口建设,强化港口作业和危货储运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薄弱环节治理,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设施状态良好。建设“浙江海上智控平台”本地化应用场景,实现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责任单位: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交通运输局、嘉兴海事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

20.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优化决策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有效提升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海上搜救分中心队伍建设和应急设备物资配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嘉兴海事局、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在交通强省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海河联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建立推进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会议,统筹协调重大项目、重大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

(二)加强责任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创新工作举措,落实海河联运相关扶持政策,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推动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政策支持和力量配置。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海河联运枢纽建设重大项目、重大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跟踪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每季度向市级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嘉政办发〔2023〕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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