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90天不等于3个月……产品质量安全护航进行时!
发布日期:2023-10-19 16:46
信息来源:嘉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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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维护好辖区内人民群众权益,近日,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发区分局开展守安全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以投诉举报常见问题为重点,查看了商品保质期,督促商户对于临期食品要特别留意。“保质期为90天,经常会被商家默认为3个月,忽略了有些月份存在31天的情况,从而导致商品存在过期一两天而被投诉举报的情况。”执法人员说,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商品保质期以天为单位。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许多商家的监控存在问题,包括监控死角多、影像不清晰、影像保存时间过短等。对此,执法人员指导商家合理设置监控,并做好影像留存。
对于一些服装生产销售类企业,执法人员指导其做好产品标识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应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以及执行标准、安全类别等。并提醒商户注意产品执行标准实时更新。
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共出动1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0余家,发现各类大小问题10余个,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张。下一步,县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完成整改,实现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