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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8号 重点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07 16:46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民盟市委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指出,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嘉兴市政府高度重视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坚持精准施策,强化部门协同,提升从业人员收入水平,推动我市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努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

贵单位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助推共同富裕的建议》,被列为年度重点提案。提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出问题精准、对策建议有力,在此市人力社保局向市政协提案委、民盟市委会表示感谢。为做好办理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总工会,认真进行学习研讨,制定办理计划,并报送市政府领办领导副市长邢海华。提案办理过程及答复意见如下:

一、办理过程

(一)强化组织领导。邢海华副市长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多次听取市人力社保局工作汇报,并要求结合委员建议,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及具体工作落实。

(二)开展办前协商。5月22日,市人力社保局专程赴海宁市与民盟市委会副主委沈勤丽进行学习交流,并汇报当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三)落实办中协商。7月5日,市政协副主席徐勇一行来市人力社保局调研指导,听取98号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就提案办理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

(四)组织开展调研。组织主、会办单位开展考察调研,邀请提案人共同参与,进一步摸清我市灵活就业基本情况。6月7日,我局赴海盐县建筑工地、平台企业开展实地调研。8月30日,我局会同民盟市委会副主委沈勤丽、沈晓珍及市总工会赴嘉善县开展专题调研,考察嘉善长三角零工市场西塘分市场,并听取嘉善县人力社保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

9月以来,市人力社保局先后多次参加市政协提案委组织的座谈调研,听取市级相关部门、企业、劳动者等各方宝贵建议,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意见。  

二、答复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灵活就业主要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新就业形态是灵活就业的最主要形式之一。近年来,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已成为我市劳动力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市常住人口中劳动年龄段人口约为359.2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66.46万人,占劳动年龄段人口的18.5%。我市深入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参保、就业渠道、劳动权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多角度、多层面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增强灵活就业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主要工作举措

1.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权益。一是灵活就业参保。新业态从业人员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养老、医疗、生育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月791元—4462元,参加医疗生育保险为每月386元。是放开户籍参保限制。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实现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保跨地区办理。截至今年8月,我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员为41.11万人,占参保人员的61.85%。三是优化工伤参保模式。针对新业态行业的工作特点,积极推进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降低平台企业用工风险,保障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截至今年8月,已有31305人参加工伤保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率为35.98%。是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对从事灵活就业(以个体劳动者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按当年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50%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今年1-8月,全市共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24亿元,惠及3.2万人。   

2.拓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渠道。今年初,嘉兴市零工市场建设被列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我市以“三个聚焦”为发力点,聚焦“灵活”,系统布局规范建设;聚焦“智慧”,双线运行优化服务;聚焦“合作”,统筹资源协同发力。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提升零工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今年1-8月,全市已建成零工市场21个,率先在全省实现经济重镇全覆盖,累计服务企业2244家,服务零工人员3.16万人,帮助零工人员实现灵活就业1.36万人次。其中,嘉善长三角零工市场成功列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富裕第一批试点名单、省级社保就业服务提升试点项目。

3.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暖心关爱。一是努力扩大新业态工会覆盖面。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加强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努力吸纳新业态劳动者加入工会。截至今年8月,全市已建新业态工会组织392家,涵盖企业4151家,发展会员91336人。二是全力完善户外驿站服务功能。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往往都是从事户外劳动的特点,市人力社保局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部门,大力推动党群服务中心驿站、骑士驿站、温暖嘉禾城驿等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提供“6+X”服务,即提供休憩、纳凉、如厕、饮水、阅读等6类服务设施(“X”是指契合劳动者需求的特色服务项目)。截至今年8月,全市驿站已达1482家,服务户外劳动者82万人次,已有近百家示范驿站。三是积极办好服务“十件实事”。市总工会组织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组织新业态劳动者参加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把关怀滴灌到新业态劳动者的内心深处,感受工会温暖。开展新业态劳动者微心愿活动,每年解决微心愿超千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零工市场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嘉兴市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标对表,提升零工市场规范化水平,力争创建省级示范零工市场3家,为零工人员提供优质就业服务。二是拓宽零工市场发展渠道。积极构建“1+9+X”零工市场服务网络,不断创新零工市场运营管理模式,同步推进“线上+线下”市场服务,实现零工人员掌上一键找工作。同时,为满足“周末工程师”等高端人才需求,着力构建更加精准、更有温度、形态多样,具有嘉兴辨识度的零工市场体系。三是探索适应零工就业特点的补贴政策。依托零工市场开展各种新职业技能培训,探索消除部分补贴及服务对零工经济劳动者在户籍方面的限制,为零工人员创造平等就业环境。

2.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今年5月底,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3〕21号),旨在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大龄劳动者、实习学生、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家政服务人员、在职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由第三方服务平台管理的群众演员等七类不具备传统劳动关系特定人群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允许此类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市人力社保局将通过多部门协作、多行业推进的方式,借助行业培训、座谈调研等形式,推进工伤保险新政落地实施,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进一步降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权益。

3.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提升技能培训力度围绕我市“135N”产业布局,积极推进数字改革赋能,针对平台运维、市场开拓、海外直播、社群营销等电商急需的人才,开展专业性和精准性更强的培训,力争全年电商人才培训达到1万人次以上。二是积极创新驿站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入驿站建设服务,发动一批爱心单位认领驿站,动员爱心志愿者提供服务。同时引导快递、外卖小哥参与志愿服务,从而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新生力量。广泛宣传正面典型。坚持党建统领,成立行业党委,推动全社会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骑手选树活动,深入挖掘闪光人物,积极宣传典型事迹,带动更多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依法保障劳动权益。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依法管、源头管、信用管、数字管”,切实保护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感谢贵单位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关于有效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助推共同富裕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现阶段,灵活就业已成为重要就业形式之一,2021年12月浙江出台政策允许从事灵活就业的非本地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此后,我市灵活就业登记人数持续上升,2022年全市灵活就业登记业务办理量达到了31654件。灵活就业为劳动者提供了一个介于就业与失业之间的缓冲地带,为社会创造了一个新的“就业蓄水池”;但同时,由于灵活就业脱离了传统的雇佣模式,就业人员面临着保障缺失、经济风险加大等困境。

二、主要问题

(一)用工方式尚无界定标准。灵活就业包括家政、餐饮等传统服务行业的零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业态平台零工,以及企业中存在的短期零工等。从新业态平台用工看,其中既包含与平台存在传统劳动关系的人员,也有利用空闲时间从业,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界定标准的人员。从企业短期零工看,对“短期”的时长无界定标准,部分企业存在以短期用工为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面对复杂多样的灵活就业形式,目前在薪酬、休假等方面都没有准确清晰的定义,这为职能部门带来较大的监管难度。

(二)就业人员缺乏用工保障。目前,针对部分灵活就业群体已出台了一些政策,如《进一步推动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浙邮管135号文件)中规定了针对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可以缴纳单工伤保险,这极大的保障了快递人员的权益。但灵活就业人员面广量大,绝大部分工种还未明确社保缴纳标准,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此外,部分灵活用工的企业也存在工资支付不规范问题,一旦发生用工纠纷,管理部门需要先甄别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些属于模糊地带的纠纷,需要通过司法诉讼解决,其中的经济和时间成本都难以承受。

(三)就业人员较难享受就业政策。灵活用工信息的发布更讲究“及时”,目前,我市还缺少专业的用工中介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多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招聘信息,相关部门无法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管。同时,由于就业范围极度分散、就业内容极其庞杂,政府对于灵活就业群体职业培训、就业帮扶等方面的需求无法及时、充分掌握,就业促进政策覆盖不全面。

三、意见建议

(一)强保障,规范灵活就业社保缴纳。针对网约车、代驾、外卖等灵活就业群体相对集中的行业,建议尽快出台“用人单位招用不具备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参加单险种工伤保险”政策,这有助于厘清伤害纠纷中的责任主体,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维权,也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政策出台后,人社部门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同时,应避免一些企业滥用政策,假借灵活用工的名义,侵害固定岗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其他无法纳入工伤保险体系的岗位,在鼓励用工单位购买商业职业伤害保险的同时,应积极推进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二)拓渠道,优化灵活就业用工环境。建议出台政策支持县(市、区)建设集用工信息发布、求职意向达成、商业职业伤害保险购买、劳动报酬发放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零工平台,用数字化手段形成管理闭环。同时,要配套建设线下服务点,对于存在恶意欠薪等侵害员工权利行为的企业,要建立平台禁入机制,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健康的就业环境。

(三)优服务,提升灵活就业岗位关怀。尝试突破劳动者依托企业入会的方式,通过线上零工平台,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会体系中。对于平台服务点无法调解的纠纷,可联合司法部门、基层劳动监察网格、工会组织等力量联合调解。对于无法胜任常规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困难人员,可探索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灵活岗位安置等形式,让困难人员享受到共富成果的同时拥有劳动者的尊严与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