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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MB180369XU/2023-464476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3-11-13

关于暂停全市医保实时结算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3 18:11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为加强医保网络安全保障,推进“智慧医保”网络安全监管平台服务项目的建设,我市将实施医保专网设备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

全市定点医药机构。

二、时间

2023年11月15日23时至11月16日1时暂停全市医保联网实时结算。

三、指南

暂停实时结算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参保群众通过以下两个渠道申请手工报销:

①线上渠道:“浙里办”APP-浙里医保专区-我要报销;

②线下渠道: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

工报销需提供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门诊病历及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报销门诊费用提供)、出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报销住院费用提供)等材料。

全市医保待遇窗口咨询电话:

地区

咨询电话

工作日接听时间

市本级

0573-83370706

9:00-12:00 14:00-17:30

南湖区

0573-89993068

8:30-11:30  14:00-17:30

秀洲区

0573-83606259

8:30-11:30  13:30-17:00

嘉善县

0573-84124940

8:30-11:30  13:30-17:00

平湖市

0573-85061761

8:30-12:00  14:00-17:00

海盐县

0573-86120433

8:30-12:00  14:00-17:00

海宁市

0573-89232752

8:30-12:00  14:00-17:00

桐乡市

0573-88197951

8:30-11:30  14:00-17:30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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