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普法宣传力度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嘉兴市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助推法治乡村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探索形成新时代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嘉兴模式”。目前,全市已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96个,其中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超过43%,连续3年位列全省第一。
一是“强谋划”筑牢治理根基。注重统筹,提升创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全国率先发布《嘉兴市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指引(试行)》,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海宁市率先制定出台普法责任制一体化考核文件。强化保障,扩大补助范围,激发创建动力,海宁市将“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农家院建设等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提升50%以上。完善考核,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市级村社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并对不达标的62个村社进行摘牌处理。
二是“选能人”带头示范引领。实施培育工程,全面提升村(居)民法治素养,已培育“学法守法示范户”12644户、“法治带头人”15111人、“法律明白人”54950人,实现市域乡村全覆盖。提升能力水平,加大“两人一户”队伍培训力度,组织编写全省首套县域乡村“法律明白人”实务手册,推动实现村(居)民自我管理、教育、服务、监督。引导参与实践,在文化礼堂、品牌调解室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2022年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宣传32.4万次。
三是“建平台”科学整合资源。在法治文化阵地上,充分发挥“嘉兴·中国红船法治文化园”引领作用,各地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有嘉兴辨识度的法治文化阵地,如南湖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路”、嘉善县“桃源渔歌 最美香湖”法助共富示范路、平湖市“钟溪棹歌·隐世田园”美丽乡村精品线等。在法治文化品牌上,深入实施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实现法治宣传进乡村、纠纷调解有抓手,全市已培育58个“六优”项目,如秀洲区“秀娃法治客厅”、海盐县“盐邑学法”、桐乡“三治茶座”“板凳法庭”等。在法治文化教育上,成立法治乡村学院、乡村治理与乡村法治研习基地,集乡村法治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人才培训等为一体,对1万余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
下阶段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乡村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工作紧密结合,推动相互促进,早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二是迭代升级“四治融合”,借助数字化普法项目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确保行稳致远。三是聚焦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对农村“两人一户”的培育,充分发挥其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四是培育民主法治村,确保省级以上村建成率保持全省前列。五是擦亮金名片,深化内部挖潜,充分利用各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在乡村普法中发挥“点穴”作用,不断总结提炼出嘉兴模式,推广复制嘉兴经验。
感谢您对法治嘉兴建设和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