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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02 20:01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钱一唯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消除体育教师与其他教师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有关做法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工资体系。我市中小学教师的收入待遇标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工资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绩效工资执行嘉兴市有关规定,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资调标和正常晋升等工作。体育教师与其他教师执行一样的基本工资标准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则由学校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制定分配方案并予以实施。

二是切实指导学校合理分配。为大力推进绩效工资改革,有效落实嘉人社〔2013〕174号文件“扩大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要求,2018年,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学校内部分配制度的指导意见》(嘉教〔2018〕155号),要求:“坚持以质量为要求,以实绩论英雄,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高层次人才等倾斜,向为学校发展、学生成长和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倾斜。”“考核制度的制订、考核项目和考核要求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本单位实际,体现职能定位和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应合理设置课时津贴标准,超课时津贴标准应不低于标准课时津贴并鼓励适当提高标准。”根据相关指导精神,经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后,各地各校均对内部分配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并结合学科特点设立岗位津贴。

三是适当体现体育岗位特点。据了解,根据教育部2021年印发的《〈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有关精神,目前高中体育教师基本周课时量在12-14节左右,并将组织大课间、带队训练、指导比赛、体质监测等活动计入教师工作量。如:嘉兴市第一中学对体育教师从事课间操、课外活动按每周补贴两课时执行,并对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带队获得荣誉等均有较明确的发放办法。

二、下一步打算

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体育教学改革,重视体育教师的发展,关心关爱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和个人成长。一是切实发挥学校分配自主权,要求各校坚持“公开公平、注重实绩”原则,建立科学的绩效分配导向机制,进一步发挥好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作用。二是切实完善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中小学校科学、合理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人才流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为推动我市体教融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三是切实争取财政支持,根据体育教师承担课后服务、带队训练等实际情况,合理增加经费保障,探索将教师参与课外体育辅导纳入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四是切实增强指导督查力度,拟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并加大对各校绩效分配方案制定及发放的指导督查。

 

 

嘉兴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处室:教师工作处,联系电话:838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