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29 13:0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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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自2023年11月15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在嘉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嘉兴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暂行)》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修改意见。特将此情况向社会反馈。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自2023年11月15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在嘉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嘉兴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暂行)》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修改意见。特将此情况向社会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