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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嘉兴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3-12-12 17:3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和《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2023年7月17日至8月15日,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嘉兴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2月12日向嘉兴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嘉兴市长李军主持,督察组组长陈浩通报督察报告,嘉兴市委书记陈伟作表态发言。章朝平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嘉兴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参加

督察认为,嘉兴市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全力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了自我跨越,取得了显著成绩。

突出示范创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不断完善。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构建工作推进体系形成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领办督办、分管领导承办盯办、人大政协领导定期监督、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监督考核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生态环境工作比重保持较高水平。

实施治污攻坚突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提升。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统筹抓好餐饮油烟、秸秆焚烧、施工扬尘、车船尾气等专项整治。全面深化水环境治理建成碧水河道670公里,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81个。高标准推动净土清废攻坚创建各类无废细胞1000余个,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四年保持100%。

坚持绿色低碳导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不断激发加快产业转型提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深入实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2022年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提高到70.5%、44%。构建绿色能源网络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占比提高到61%。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高地推进工业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创新实施重大产业项目碳评准入制度。

加大整治监管力度,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增强。高标准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委“七张问题清单”、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居全省前列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十年连升

嘉兴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坚持即知即改、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84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33家,立案处罚20起,罚款金额336万元。

督察指出,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有力。少数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理解把握不够深刻全面。建筑渣土处置不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监管不到位、畜禽养殖异味扰民等问题需抓紧研究和解决。海盐县秦山街道宋塘港桥断面通过私设自来水管及喷头稀释的方式干扰水质数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举一反三不到位。大运河嘉兴段沿线举一反三整治不彻底。浙江汇丰储运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仍存在码头装卸违规作业行为。嘉兴经开区铁水中转港区域环境污染管控不到位,货运车辆超载现象和安全生产问题较多。

水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水质改善的成效还不够稳固。部分断面水质出现反弹现象。嘉兴市总体水质处于Ⅲ类达标下限,水质改善成效不稳定,2022年嘉兴市83个市控断面中每个月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体的断面仅14个。海宁市上塘河排涝闸明星路桥国控断面水质尚有波动,未稳定达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部分项目进度滞后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异地迁建工程嘉善县工业污水厂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排海口改造提升工程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二期、南湖区湘家荡生活污水第二输送通道等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海宁市许村工业园区、平湖市新仓工业功能区等工业集聚区以及南湖区西道弄供销社宿舍部分老旧小区存在管网错接、雨污串管等问题。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华路市政污水管网沉降、破损,污水满溢。

绿色低碳转型面临挑战,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突出。碳排放“双控”形势严峻。“十三五”期间,嘉兴市单位GDP能耗降幅绝对值低于省下达目标,能源消费总量超出全省增速控制目标。省下达嘉兴市“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16%,但2021-2022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不降反升。工业废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嘉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区块、嘉兴港区、平湖独山港区废气问题虽然经过多轮整治,但臭气异味扰民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本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部分行业整治提升不到位。嘉善废钢行业、南湖电镀行业、海盐县紧固件行业虽经过多轮整治,但整治成效不明显。

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不到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建筑渣土处置能力不足。平湖市建筑渣土利用处置能力不足,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不力,致使建筑渣土侵占农田、非法倾倒、泥浆入河等问题频发,生态环境遭受破坏。部分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处置、违规倾倒。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管理粗放,在厂区外铁路高架桥底下非法倾倒废沥青等废料。生活垃圾历史堆场整治不到位。嘉善县大云镇洋桥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近20亩,堆有生活垃圾、农业地膜等7万余方,清挖处置缺乏有效防护措施。

是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违法侵占农用地时有发生。平湖市钟埭街道以农田改造提升为名,将大量工程渣土堆放在念鱼浜农田,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9.15亩、一般农用地15.74亩。桐乡市钟大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约8亩堆放建筑渣土。港口码头管理不到位。大运河秀洲区王江泾镇长虹村段常年有数十艘船舶停靠,影响通航安全。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和浙江海港独山港务有限公司作业区域大量燃煤露天堆放,煤灰水流入外环境。海宁市上运物流有限公司码头煤炭堆放不规范,存在污水满溢现象。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存在。秀洲区王店镇东兴奶牛场、荣中奶牛有限公司周边区域臭气扰民情况突出。大运河生态牧业有限公司超规模养殖,废水总磷超

督察要求,嘉兴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党政主导、各方协同”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前,推动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稳定持续改善打造“秀水泱泱、诗画江南”的绿色共富美丽图景加强社会监督、媒体舆论引导,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构建“多元监督、整体智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督察强调,嘉兴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嘉兴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