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政务数据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索引号: 002546189/2020-46555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政务数据办 发文日期: 2020-08-13

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6 16:47 信息来源:市政务数据办 浏览次数:

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改革办、跑改办:

现将《嘉兴市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     嘉兴市最多跑一次改革

委员会办公室                 办 公 室

                               2020年85

 

 

嘉兴市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审批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围绕“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份材料、一个平台、一套机制”,系统集成“标准地+承诺制”、多图联审、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等改革举措,通过采取提前介入、全程代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限时办结等措施,在主要申请要件齐全、符合承诺要求的基础上,项目涉审部门原则上在土地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9月底前,各地全面推开一般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其中,先行先试地区“拿地即开工”项目占新供地项目比例达到50%以上。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原则。聚焦解决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以机制创新推动审批服务效率提升。

——主动服务原则。变部门“坐等”审批为主动“靠前”服务,营造利于企业投资的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

——依法创新原则。以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审批权和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的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且不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涉审部门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服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具体要求,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服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或予以核准。审批服务部门(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检查、记录和惩戒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各地要在项目准入阶段加强宣传,引导项目业主主动申请,积极配合相关审批部门实施“拿地即开工”高效审批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涉及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不再一一列出]

(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改革。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打通项目准入、项目供地、规划许可、建筑许可等环节,打造一次申请、提前服务、内部流转、集中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自审备案事后审查,施工许可实施建设、消防、人防审批事项“多合一”办理。优化工程建设相关的用水、用电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加强主动服务意识,推行告知承诺制,将建设项目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与主体工程一并设计、审查,统一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监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人防办、嘉兴电力局、市消防支队嘉源集团)

(三)全面推进区域评估。在省级以上平台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市推行区域评估制度,实现区域评估成果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共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审批环节、审批材料。(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气象局)

(四)完善投资项目红色代办服务机制。建立“拿地即开工”项目前期辅导机制,根据意向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报告书制定“一项目、一清单”,提供项目开工前需要办理的事项清单、材料清单,并做好推进过程中的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完善投资项目政府代办服务工作机制,建立专业、高效、精简的代办员队伍,为项目实行“一对一”无偿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五)建立中介超前服务机制。全面应用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实现市县100%全覆盖。通过推动中介服务向项目招商前移,提早介入,围绕“简单项目不用跑,复杂项目帮你跑”的服务理念,推行政策与技术并行超前,主动服务招商引资,开展“审批下一线,一对一精准”服务,切实提高中介成果质量,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六)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依托投资在线审批平台3.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2.0),实行统一收件、统一审批、统一出件,实现项目审批“零跑次”。积极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依托投资在线平台材料包、证照库,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项目数据部门间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七)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建设单位、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各类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健全检查、记录和惩戒的监管机制,实行对不守诺行为的惩戒措施,利用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进一步强化有诺必守的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桐乡市、平湖市开展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先行先试,为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其他地区也要将此项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步研究推进“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涉及审批的相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过程的问题,制订落实改革的实施方案或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二)合理确定范围。除以下项目外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先行开展“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适时向其他项目推广。

1.涉密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定需要招标的项目。

2.涉及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

3.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储运项目,技术难度特别复杂、建设规模特别大的项目,以及因环保、消防等原因暂停前期工作的项目。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的项目。

5.项目业主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包括省内企业在信用浙江网的信用评价等级为中等或较差、省外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上有3条及以上失信信息。

审批权限在市级以上的审批事项从其规定。

(三)加强统筹协调。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多个事项、多个环节,各地发改部门、跑改办要加强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指导服务;涉及审批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推进改革落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涉审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提供服务。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着力打破信息孤岛,推进部门间数据互认共享。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共印5份

嘉兴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