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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水平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高水平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实施意见》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高水平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加快建设

现代农业强市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积极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全面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以守住粮食安全为底线,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为切入点,系统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推动农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全力打造农业强国市域样板。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农业发展方式实现系统性变革,基本实现农业数字化、科技化、机械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10万元/人,农业(除海洋捕捞、林业外)亩均产出率达到1.1万元/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6%,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8万元,收入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基本建成现代农业强市。(文中数据无特别说明外,均到2027年)

到2035年,打造具有嘉兴辨识度、长三角区域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强市,建成国内一流农业科创高地、“机器换人”先行区、稳粮保供示范区、融合发展样板区、绿色高效引领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稳粮保供“新底盘”。

1.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目标任务。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扩面提质,确保5年投资10亿元以上,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38.17万亩,优化改造粮食生产功能区15万亩。开展农业标准地建设专项行动,建成农业标准地30万亩。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或高标准农田储备区。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2000座以上。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加快推进耕地功能恢复,全市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到1.70等以上,高等级耕地占比达到93%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保障粮食安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229万亩和97万吨以上。完善粮食储备体系,优化储备品种结构,确保30.58万吨储备粮足额到位。实施粮食流通“255”工程,打造粮食流通主渠道企业15家,建立省外稳固粮源基地35万亩。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粮油补贴、最低收购价、订单收购奖励、贷款贴息等政策,动态调整种粮补贴,全域推广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打响“嘉兴大米”品牌,每年新增“嘉兴大米”订单面积10%以上。引导扶持一批种粮大户推行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自主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3.丰富“菜篮子”产品供应。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绿色区间,生猪出栏量稳定在40万头左右,水产品产量稳定在16万吨以上,蔬菜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124万亩和255万吨以上。统筹推进畜禽、水产、果蔬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优质肉禽、蛋鸡、湖羊养殖场。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激活科技强农“新引擎”。

4.大力推进种业振兴。鼓励农业新品种选育科技项目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积极开展农业新品种育种,育成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农业新品种(种系)20个以上。强化种质资源挖掘、创制与利用,建设一批种质资源库(场、圃),推动水稻、南湖菱、菊花、湖羊等农产品产业化发展。大力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新品种展示基地和南繁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打造设施装备先进、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种苗繁育工厂5家。加快种业阵型企业发展,支持种业企业发展壮大,引育掌控核心知识产权、具备一流研发能力的现代种业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

5.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瞄准生物育种、现代农机装备与数字农业、高效生态种养殖、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健康等四大重点领域,积极组织农业类重大项目申报“双尖双领”计划,建成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形成重大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8项。支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涉农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累计建成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10家以上。持续开展“揭榜挂帅”,申请“三农九方”联合攻关,破解农业生产技术难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6.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首推广制度。依托“一个产业+一个团队+一批项目+一批示范推广基地”的农技推广新模式,组建县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团队50个,每年实施成果转化项目30个,推广农业“四新”技术100项,建成绿色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15个以上。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推动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市、县联动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500人次以上,建成市级科技特派员驿站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

(三)树立机器换人“新标杆”。

7.加快先进农机装备推广应用。聚焦粮油产业全程机械化,加强育苗育秧、粮食烘干、仓储保鲜、加工包装、农机库棚的优化布局和集成配套。围绕果蔬、畜牧、水产等领域薄弱环节,积极发展智能温室、农业机器人、智能采收等高端智能设施设备,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智慧生产管理系统。加快渔船精密智控集成应用迭代升级。实现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政务数据办)

8.深化农艺农机融合。健全农艺农机协作攻关机制,改进品种选育技术、深化农作制度、创新栽培和养殖模式,形成与机械化相适应的农艺方式、作业规范、质量标准,加快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档升级。加强国内外农艺农机融合成功模式的引进吸收和试验推广,推进良田、良种、良技、良机、良法融合,创新探索适合本土条件的生产模式,建成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1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9.提升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水平。强化全程机械化作业,因地制宜拓展数字农业、集中育苗、烘干加工等专业服务功能,构建农事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体系。加快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标识风貌管控标准,建成具有引领性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5个以上、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30个以上,提升各类农事服务站点1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四)推动融合发展“新跨越”。

10.做强农业产业平台。支持县(市、区)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持续推进农业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业创新孵化园等产业平台建设,聚焦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农业、农产品质量与生命健康等领域开展产业链招商。全市农业经济开发区累计完成农业投资350亿元以上、引进亿元项目80个以上;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以上、园区产值达到150亿元;建成300亩以上的农业创业创新孵化园15个,累计孵化创业项目200个以上,平台内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亩均土地产出率分别平均比平台外高出30%以上。优化农作物空间布局,有序引导土地流转,推进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化发展。全市培育“一县一特一镇一品”特色农业产业7个以上,建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11.培育农业全产业链。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培育提质,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家,新培育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90家,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000家左右。发展粮食、畜禽、水产、食用菌等农产品加工业,加强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基地)10个以上,培育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100家以上。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推进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建成以产地低温集散中心为节点的冷链10条以上、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库容50万立方米,果蔬、肉类、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达到30%、85%、85%。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积极开拓休闲农业、农事体验、研学科普、文化创意等新业态,推动乡村休闲旅游总产值达到6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2.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构建“数字+设施”的智慧农业发展体系,推广“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发展模式,建成未来农场(牧场、渔场)12家、数字农业工厂100家以上、设施农业示范基地100个。加强农业机器人、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农业技术协同运用,建设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系统,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化、物联化改造升级。支持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统筹推动老旧棚改造、产业链配套、公共设施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政务数据办)

(五)打响绿色高效“新品牌”。

13.优化农业品牌矩阵。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做响做强“嘉田四季”“嘉兴大米”“嘉兴葡萄”等品牌,培育“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企业8家,认定“嘉兴名牌农产品”产品品牌50个,“嘉田四季”等区域公用品牌年销售额力争达到100亿元以上。加强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农业传承保护。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14.加快农业绿色生态技术推广。围绕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等领域,开展绿色生态种养技术研发推广。加强农业减排固碳技术攻关,推动农业碳排放在2025年达到相对高峰值后进入平台期并逐步下降,建成生态低碳农场100家。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动配方肥替代平衡肥扩面。大力推广稻经轮作、稻渔共生等生态种养模式,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0万亩。实施农田退水“零直排”扩面提质行动,推广面积不少于60万亩。推进养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实施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力争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实现全覆盖。实施土壤健康行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15.全面提升田间基础设施。推进农业生产管理用房规范化建设,新建、改造一批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农田道路、水利、电力、林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着力形成“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成网、涝能排、旱能浇、宜机化”的农田基础设施体系。净化田园环境,推进田园杆线合并、清理、改道,促进杆线管网规范整洁。加强田间垃圾收集处置,及时清理田间地头、道路沿线、沟渠水边的各类农业废弃物,防止出现农业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嘉兴电力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农业“双强”行动、现代农业强市建设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精心组织谋划,统筹推进落实,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市级层面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实行清单制、闭环式管理。

(二)强化人才支撑。组建农业领域“高精尖缺”人才专业目录和人才库,引进培育一批乡村振兴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涉农领域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站等载体建设。鼓励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扎根乡村,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人员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实施乡村绿领人才培育计划,深入推进农创客、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新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5万人次以上、农创客1万名。

(三)强化用地保障。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基数,统筹存量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新增计划指标,重点保障经各地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定的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科学设置控制性指标,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和设施投入。鼓励探索“优先股”“先租后股”“保底收益”等多种土地经营权入股形式,促进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开展江南特色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推进跨乡镇、跨村盘活闲置用地资源。

(四)强化财政支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比例不低于10%。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完善农业投资调度机制。加大市产业基金对农业现代化项目支持力度。持续完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种业创新、农业机械装备等领域的信贷投入,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机具、大棚设施、活体禽畜等抵质押融资产品,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本意见实施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嘉政办发〔2023〕4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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