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015/2023-465775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06 |
关于印发《实施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3-12-07 09:48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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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 区)人力社保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现将《实施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执行。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嘉兴市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和实践 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省厅《深化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要求,发挥嘉兴平原地区优势,大力推进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有效帮带农民就业增收。经研究,决定实施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三年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聚焦创业带动就业,围绕推广 “ 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形式,结合嘉兴平原地区特点,着力培养一批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发挥带头人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形式在全市更多乡村落地见效,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壮大村集体经济、吸引人才返乡入乡,完善乡村合作创业帮共体,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嘉兴路径”。 二、目标任务 (一)培养一批合作创业带头人 全市人社系统坚持市县镇村四级联动,以“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形式为主要内容,以创业组织者(村支部书记)、返乡农民工、入乡大学生、在乡创业户等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培训,培养一批准确掌握和运用“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形式的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2023-2025年,全市每年组织培训1000人次以上,至2025年,实现全市各行政村创业组织者培训全覆盖。 (二)建设一批“平原”实践基地 突出“建章立制、实干实训、成果转化”重点,整合发改双创基地、农业农创基地、文旅文创基地和人社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嘉兴平原地区优势,打造一批农文旅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平原实践基地。2023-2025年,推动各县(市、区)平原实践基地全覆盖。 (三)铸造一批合作创业优秀品牌 持续深化返乡入乡合作创业“一村一品”建设,完善创业品牌“四个一”扶持机制,重点打造和宣传一批在“1+3+N(n)”组织形式下创业成功并形成产品优势的创业品牌。2023-2025年,每年选树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品牌10个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培训 1.理论培训。组织参训人员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学习“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形式(详见附件1)相关理论与实践案例、《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返乡入乡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等,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培养合作创业意识,掌握更多信息资源,全面提升合作创业带头人的综合能力水平。 2.现场教学。组织参训人员实地考察返乡入乡合作创业优秀村(详见附件2),通过现地观摩、听取介绍等方式学习优秀村成功经验和做法,加深对“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形式时代背景、理论依据和重大意义的认识,同时学习掌握组织形式的落地步骤和流程。 3.交流研讨。在理论培训和现场教学后,组织参训人员积极开展讨论交流,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和工作意见建议,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凝聚共识,真正使“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形式入心入脑,切实巩固培训成果。 (二)开展市级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平原实践基地认定。深入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十法”,推动“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形式与农创客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文创”园和“零创空间”互融共建,重点认定一批集美丽“田园”、特色“文创园”和旅游“生态园”于一体的市级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平原实践基地。 (三)开展市级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品牌打造。持续举办“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大赛,重点遴选、展示和宣传一批在“1+3+N(n)”组织形式下成长壮大的创业品牌项目,并落实一次品牌推介、一次专家指导、一次营销培训和一次金融助力“四个一”帮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识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本部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职责分工,建立考评机制,推动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行动目标、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指导调度。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要加强对辖区培训工作的指导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开展成效评估,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要督促改正。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县(市、区)要积极挖掘潜力、发挥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多措并举,多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努力形成可在全市推广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1.“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形式介绍 2.2021年度、2022年度省级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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