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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嘉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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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1 11:31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我局于2021年6月11日至7月11日、9月14日至10月14日,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嘉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意见。因根据2022年浙江省药监局印发的药品零售企业相关许可标准和许可程序,我局对该细则内容又做了相应调整,现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布,再次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33日。

1.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邮寄至:嘉兴市吉杨921号(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处),邮编314000;

2.联系电话:0573-83689599;

3.传真号码:0573-82092785;

4.电子邮箱:303418666@qq.com

 

附件:嘉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