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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14:29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嘉兴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以上率下,勇当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理念,始终保持敬畏法律,自我警醒的态度,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推动发展、推进改革的能力,当好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二)践行学法用法,树牢法治思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学法方面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全局机关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提升机关干部的法治思维和履职尽责的内在自觉。2022年,我们聚焦“关键少数”,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宣讲;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和周三夜学的方式,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先后8次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赴基层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

(三)注重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分管工作的法治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局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同步谋划,整体推进。坚持每月召开月度例会,听取各条线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22年,我局积极对接市司法局,做好嘉善安迪印业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燕不服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诉讼案应诉和行政风险调解工作,协助经济开发区处理小威威面馆经营者陆陈凤不服调查报告批复行政诉讼案。2022年全年,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均无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四)夯实安全基础,强化责任担当。局干部始终冲锋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第一线。2022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创历史新低,亿元GDP死亡率(0.009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自然灾害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省定要求以内,连续4年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全年发布警示提示函91期,处置各类应急联动事件2719起,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11起,先后连续奋战8天8夜,成功防御了“轩岚诺”和“梅花”2个超强台风。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和社区应急体系改革省级试点圆满完成,化工园区危化品停车场建设运行相关制度经验被国家吸收。“台风洪涝风险智控场景应用”和“灾害洞察与智慧应急系统”数字化应用受到国务院灾普办主任郑国光的批示肯定。

二、依法履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理清部门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应急管理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事前公示信息,统一执法人员着装及执法行为规范,编制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事项(七大项276小项),清晰执法权限、范围及重点,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权职法定、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严格执法责任、细化执法清单、严密行刑衔接,积极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应用。出台《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市、县、镇三级执法监管的重点对象将全市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安全生产水平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监管,避免重复执法

(二)完善地方立法,强化法制保障。出台了我省首部危化品安全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贮存场所管理规范》,条例自2022年5月1日实施以来,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纷纷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截止目前,全市已对工业企业、医院、学校等386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403个贮存场所进行了专项整治,发现和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636条,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助推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嘉兴市创新危险化学品地方立法”项目被评为嘉兴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十大标志性成果”。同时,经过广泛的调研走访、座谈讨论、专家认证,对2020年1月1日出台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予以修订,修订后的地标将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做大做强,形成良性健康的安全生产中介市场,为政府监管提供强大的安全技术支撑。

(三)健全制度规范,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出台了《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府行为。2022年,共对423个存量文件进行了初审,发现可能涉及排除、限制竞争性文件25个,经复核废止1个;严格执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和嘉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2022年,对5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对18起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行,对50余个外单位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共提出法制意见建议81条;同时,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在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开展了全市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工作,跟踪评估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刑事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推动事故调查处理闭环管理。

(四)严查严管严处,筑牢安全防线。紧紧围绕除险保安主线,强化重点攻坚和整体提升,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21项任务。部署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整治攻坚行动”“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安全生产雷霆执法”等专项整治专项执法活动,有效化解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打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只检查不处罚”等问题,确保实现了执法处罚率20%以上、非事故处罚金额85%以上、应急管理部执法系统录入率100%,行政处罚案件起数和罚没款同比增长等工作目标。2022年,市局共执法检查205家次,立案查处10起,罚款63.37万元;全市共执法检查2713家次,立案查处1483起,其中5万元以上重大案件176个,责令停产停业停电停止使用设施设备422次,罚款3094.88万元,非事故类追究刑事责任16人,共中危险作业罪追刑10人。我局办理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执法案例。

(五)抓实队伍建设,提升法治素养。应急管理执法队伍是6个综合行政执法队之一,执行“局队合一、全员执法”。市局持行政执法证人员共有53名,持证率100%。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成立行政执法队和单独设置法规科,其中4个县(市、区)法制审核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充分认识法制保障重要意义,明确政策法规处为具体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聘常年法律顾问2名。为更好地提升应急管理法制水平,提高公职律师担任法制审核员的覆盖率,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鼓励、支持广大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提供考试时间、培训教材、专题辅导等方面的政策支持。2022年9月,我局共9名同志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5名通过了客观题考试,通过率达56%。

(六)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执法水平。结合嘉兴实际,创新建立应急管理系统法律风险提示函制度,不定期收集分析各地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以提示函形式提醒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在日常行政监管和事故调查过程中加以关注和规避,有效防范行政复议确认违法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发生。2022年,共下发《法律风险提示函》4期,受到基层应急管理部门的一致好评。举办全市首次应急管理法制员业务技能比武,充分展现全市应急管理法制队伍的精神面貌,有效提振应急管理法制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地已办结的44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评选出优秀案卷10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对照问题清单,分析原因,落实整改。

(七)简化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为企业申领许可证提质加速。2022年,共办理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46家次,危化品生产(使用)核发、换证、变更49家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24家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换证1家次,核发特种作业操作证28877张。审批过程中组织专家开展服务指导检查,督促企业改善安全条件,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年共对56家企业服务指导检查,提出问题建议2122条。严格落实《嘉兴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办法》,突出人性化执法,出台了《统筹推进企业稳增长保安全九项措施》和《嘉兴市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进一步缓解了疫情影响、优化了营商环境,助力经济企稳回升,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安全发展

(八)锻造普法品牌,提升普法质效。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规定,推进实施《嘉兴市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市政府新闻办名义组织召开了地方法规《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突出应急管理特色,全面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扩大应急管理法治宣传覆盖面,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强化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全面开展“以案释法”“周三说安全”“以案说安全”等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积极发动社会大众参加各类网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其中全国“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成绩位居全省第一。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荣获了2022年度法治嘉兴(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与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来看,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须进一步改进提升。

(一)法治思想有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内容掌握不全面,系统性、专题性学习不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的自觉性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须进一步加强。

(二)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法治人才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还有待强化。

(三)行政执法有待规范。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执法“宽松软”问题仍时有发生;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不规范,音像记录不,执法装备保障能力较薄弱。

(四)法治宣传仍有差距。普法宣传与“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专题宣传的融合不够密切,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为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履行好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好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核心作用,担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提升法治能力水平。严格落实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法治素养。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力争实现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公职律师全覆盖,法制审核员全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执法、防事故,倒逼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执行案卷评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五)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依法妥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确保群众复议渠道畅通和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安全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等为载体,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开展安全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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