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189/2023-449310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数据办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
余新镇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余新镇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新镇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行审投纪〔2023〕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渔谣水利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0299;总投资:约717.02万元;招标估算价:约655.26万元。
2.1 建设地点:位于南湖区余新镇。
2.2 建筑规模:土地平整工程涉及土地平整75亩及田块布置;灌溉与排水工程衬砌渠道及埋设暗管共计12972m,其中60×50U型灌渠1423m,70×60U型灌渠3611m,70×80U型排渠2557m,60×70U型排渠2058m,70×80U型灌排两用渠2182m,60×70U型灌排两用渠756m,埋设dn630PE管354m,dn500PE管31m;建设渠系建筑物122座,包括落河缺12座、机械下田坡47座、灌溉窖井23座、排水窖井6座,过路涵18座,节制闸16座;田间道路工程共建设田间机耕路8067m,其中1.5m水泥路78m,2.0m水泥路298m,2.5m水泥路2899m,3.0m水泥路3295m,3.5m水泥路1228m,5.0m水泥路130m,2.5m沥青路139m。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
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3671;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5 其他条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4月0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可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第九层910室),收件人:王佳瑜,联系电话:15215942601,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收件人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寄件或直接送达时,请务必另行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渔谣水利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人:王佳瑜
电 话:0573-83685056 电 话:15215942601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 地 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
传 真:/ 传 真:0573-82062457
9.行政监督部门: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