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法治政府建设

嘉兴市水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2 09:58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嘉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为统揽,紧扣水利年度工作重点,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从严从实、遵法守法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履职的法治能力不断增强。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履行局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听取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改革等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认真抓好考核反馈意见整改,以考核为抓手,以整改促提升。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建设。组织《宪法》宣贯活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法治内容5次,先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信访工作条例》等法治内容;组织全局160名干部职工开展“两法一条例”普法宣传;组织局领导9人次参加领导干部线上学习。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组织行政及参公人员30人次完成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缺考或成绩不合格者;组织全市水利系统478人参加《地下水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同时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三是规范普法责任制落实。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突出《宪法》和《民法典》两个宣传重点,结合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联合市“五水共治”办(河长办)、生态环境、嘉源集团等部门单位,组织宣传《水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河长制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水情教育进校园,组织学生观看《浙水安澜》宣传片、赠送《浙江省水情知识读本》,加深学生对浙江水情的认知,增强节水护水和水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节水护水习惯,提升水旱灾害防范避险能力;开展水资源保护利用、美丽河湖建设保护、水文化传承创新、《水法》普及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节水进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市民公园、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共8场节水宣传系列活动,发动约112人次,发放节水倡议书120份、节水宣传礼品100份。

(二)加强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全局36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即办、网上办、掌上办;9个上线的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网办率100%。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指导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区域开展区域水影响评价,落实“承诺制”改革。

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行政审批公开事项,按照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要求,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涉水审批事项目录和审批材料。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在涉及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全局在招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等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中,均无限制公平竞争行为。

(三)加强体系完善,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一是提升行政立法质效。根据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市政府立法计划,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经济社会建设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结合水利业务工作,积极征集年度立法计划方案,上报修订《嘉兴市河道管理办法》的计划建议。

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规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我局新增《关于进一步加强用(取)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嘉兴市水资源超载及临界超载地区取水管理暂行办法》等两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完成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众参与、报备等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目前我局共有规范性文件7件,均为有效。其中,对《嘉兴市河道管理办法》提出建议修改的意见。

三是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嘉兴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控工作,防范合同法律和经济风险,2022年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74件,从源头遏制违法合同生成,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

(四)加强科学决策,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提升行政决策效能。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执行《嘉兴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嘉兴市水利局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中共嘉兴市水利局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应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制度,凡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合法性审查和社会风险评估程序,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归档。2022年,我局《嘉兴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和《嘉兴市城市防洪规划》等两项规划编制印发工作纳入嘉兴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均完成规定程序工作。

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并落实外聘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聘请执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日常行政许可、重大决策、行政复议等相关内容提供法律指导。建立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已完成公职律师培训并提出公职律师申请。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法治能力运用仍需深化,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对照问题和不足,我局将进一步做好:

(一)提升思想认识,抓好责任落实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绘就的法治浙江蓝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学习党史和宣传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相结合,作为各项水利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工作中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潜力和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坚持大综合方向为统领,配合做好行政执法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系统集成改革,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实现部门间、区域间、层级间一体联动,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按照全市整体执法事项清单,结合掌上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强化监管事项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水事违法案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

(三)拓宽宣传渠道,推进普法宣传

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结合《浙江省水里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等有关要求,在水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工程管理等各领域,水利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全过程,全面深入开展水利法律法规教育,全力做好法治宣传,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建设法治宣传阵地,为全市水利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