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市各镇(街道)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取得了良好成效。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命名平湖市当湖街道等6个镇(街道)为第三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希望被命名的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三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三批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镇(街道)名单 平湖市 当湖街道 海盐县 通元镇 海宁市 海昌街道、马桥街道 桐乡市 梧桐街道、屠甸镇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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