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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3-4499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办发〔2023〕12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21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推进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10:1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推进方案(2023—2027年)》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推进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优质均衡普惠,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建立覆盖市县镇(街道)三级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出台一系列惠民利民举措,落地一批民生实事项目,依托“浙里公共服务在线”优化公共服务配置,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一老一小”等实际问题,着力打造“幸福一‘嘉’人”民生优享品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推动建立全域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全面开创符合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定位的社会发展新局面。

表  嘉兴市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领域

序号

指  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幼有善育

1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3.69

3.80

4.00

4.60

5.00

5.50

2

普惠托位占比(%)

45

50

55

60

65

70

3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80

85

90

95

95

95

学有优教

4

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督导评估率(%)

28.6

60

85

100

100

100

5

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率(%)

14.3

30

57

100

100

100

6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6.3

67.5

68.8

70

71

72

劳有所得

7

城镇调查失业率(%)

4.7

<5

<5

<5

<5

<5

8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93

94

94.5

95

95.5

96

9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

22.56

33

45

55

65

75

病有良医

10

人均预期寿命(岁)

>82.3

>82.4

>82.45

>82.5

>82.6

>82.7

11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9.50

≤9.30

≤9.15

≤9.00

≤8.75

≤8.50

12

“浙里惠民保”投保率(%)

65

65

65

70

70

>70

老有康养

13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24

25

26

27

28

29

1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55

358

361

365

368

371

15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423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全覆盖

住有宜居

16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21.6

23

23.5

24

24.5

25

17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集套(间)数(万)

7.60

10.44

12.34

13.71

13.75

13.80

18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88%

90%

92%

94%

95%

96%

弱有众扶

19

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12840

13560

14280

15000

15500

16000

20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85

86

87

88

89

90

21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92

95

100

100

100

100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幼有善育”,打造“善育在嘉”品牌。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率先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健全生育全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市县镇(街道)三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成县(市)产科资源整合提升;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打造母婴安全示范市。到2027年,全市新增三级妇幼保健机构1家,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2.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制定市县两级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完善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体系。指导海宁市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适时全市推广。推进医育结合,到2027年,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30%的镇(街道)建成“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

3.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儿童医院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均设置儿童诊疗科目;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建设,建立“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周期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将中医药融入儿童健康服务各个环节。到2027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1.2名以上。

4.搭建婴育数智服务平台。依托“浙有善育”平台,加快推进“善育在嘉”智慧平台建设,全面对接“浙有善育”平台数据,实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民政、教育等部门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打造便民服务应用场景,为机构办托、家庭入托及育儿指导等提供集成服务。

(二)推进“学有优教”,打造“优学在嘉”品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优质。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深化城乡教育一体化,推进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实施乡村教育深耕提升行动。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推进中小学作业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实施义务教育学生正脊筛查行动。全域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改革,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机制,建设大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联盟。推进“县中崛起”行动计划,推动市内优质普通高中与山区海岛县普通高中“一对一”结对帮扶。强化特殊教育高质量融合发展、普惠发展。到2027年,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95%,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现全覆盖,建设“三名工作坊”不少于100个、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不少于80%。

2.推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全力推进职普融通、中高直通、学训会通、研教贯通和产教融合的“四通一融”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深化长学制和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优化中高职一体化和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管理。探索产教紧密融合新型平台建设,聚焦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产教联合体,建设一批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产业学院。支持嘉兴学院创办成一所有特色、善创新的综合性大学,支持嘉兴南湖学院特色化发展,支持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做大做强,支持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扩容提质,支持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到2027年,建成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或联盟2个,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个,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0个,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6年。

3.推进终身教育高品质普惠共享。以“学校后”教育为重点,构建全生命周期终身教育体系,实施社会人员“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支持职业院校超常规扩大职业培训,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技能鉴定、技术交流等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普惠性人力资本,构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知识型社会。到2027年,培育建成学习型社区20个,实现年度职业培训规模达到20万人次左右。

4.推进积极教育高标准普及融合。全面实施儿童青少年积极教育行动,健全完善积极教育理论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评价体系。做优做强嘉兴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总站平台,推进心理数字平台建设。完善积极教育体验场景,开发一批积极心理研学路线,深化“站校联动”育人,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生涯规划教育等融合一体发展。建构积极教育课程体系,开发一批校本课程,培育一批典型案例和实践样本。到2027年,建设积极教育示范校不少于100所。

(三)推进“劳有所得”,打造“乐业在嘉”品牌。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科学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打造“乐业富民”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促进“扩中提低”,夯实共同富裕民生根基。(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持续优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和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落实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等政策。深入推进嘉兴市共同富裕高质量就业村(社区)创建,每年重点群体帮扶率不低于90%。创新开发“合作创业村”数字应用,提升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效能。全面推进零工市场建设,重点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实现灵活就业公共服务市域全覆盖。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5亿元以上,举办省内外各类专场招聘活动4000场以上。

2.打造“技能嘉兴”品牌。以新时代嘉兴工匠培育工程为抓手,全面实施新时代“技能嘉兴”行动,完善“1+1+X”政策体系,统筹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等全链条发展,加快构建“产业工人-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优秀工匠”良性发展梯队。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数字经济、“一老一小”、乡村振兴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全面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到2027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40万人,占从业人员比重超过37%;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2万人,占技能人才比重超过37%。

3.完善收入增长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科学合理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分职业、学历、岗位等级以及企业注册类型和规模的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广泛开展集体协商工作,重点提升“能级工资”协商覆盖率。到2027年,全市产改试点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能级工资”协商覆盖率达到100%。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行动,推广免费电子劳动合同,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自我评价省级试点,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推进“安薪在嘉”智治工程,强化数字智慧监管和基层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无欠薪嘉兴”建设。加强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健全裁审衔接制度,出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到2027年,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四)推进“病有良医”,打造“健康在嘉”品牌。高水平推进健康嘉兴建设,提升医学技术和临床诊疗能力,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建上下贯通、联动提升的医疗健康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服务效能。推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新改扩建项目。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旗舰中医馆。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滚动实施定向培养和中医师承融合的“双培养”工程。到2027年,每年定向培养中医专业人数40人以上,实现三级医院县级全覆盖,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2.推进“医学高峰”攀登。积极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大力推荐省级卫生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市“3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不断加大“星耀南湖”卫生健康拔尖人才培育力度,每年引育硕博人才300名。积极参与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进中医药数字化改革,打造“数智国医”嘉兴样板。加快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到2027年,省级以上卫生高端人才达80人,新增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10个。

3.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扩大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推进“浙里惠民保·嘉兴大病无忧”健康发展,健全梯次减负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提升医保公共服务供给,打造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迭代升级住院支付方式改革,落实不设差异系数病组目录,探索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成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开展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

4.强化全民健康促进。实施同质同标城乡参保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持续推进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白内障等筛查干预项目。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嵌入式、下沉式心理服务阵地,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推进残疾预防工作。每年免费健康体检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推广“社区运动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模式,实施体育健身设施增量提质行动,打造城乡一体“10分钟健身圈”。到2027年,全市“一场两馆”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以上。

5.优化数字健康服务。加快建设“嘉兴健康云”,推进实施“浙江健康数据高铁”工程,实现公立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时贯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配合做好“浙医互认”系统迭代升级,实施贯通“浙里护理”“浙里健康e生”等数字化应用。推广普及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应用。

(五)推进“老有康养”,打造“颐养在嘉”品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效,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发展,促进和规范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完善实施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挂钩调整机制,进一步拓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按年龄段逐步提高高龄津贴。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创标提效省级试点,稳步扩大享受待遇人群,适当增加医疗护理类服务项目,承担省级地方标准体系建设,牵头“浙里长护在线”应用场景迭代升级,巩固扩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成果。

2.完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按需分类提供适宜服务。深化“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健全上门照护服务标准。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推动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推行“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优化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推进认知障碍集中照护机构和专区建设。推进“一人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完善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关爱机制。加强养老服务工作者培训,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到2027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助餐送餐服务覆盖90%以上村(社区),康养联合体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实现全覆盖,培育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12家。

3.健全全周期健康支撑体系。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推进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毗邻建设。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各县(市、区)利用现有资源或新改扩建等方式建设接续性医疗机构。高质量推进国家安宁疗护试点,构建以市级安宁疗护中心为引领、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为支撑、医养结合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到2027年,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0个左右,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5%以上,累计建成接续性医疗机构4家 ,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县级医院建有安宁疗护病区,20%以上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4.建设友好型适老宜居环境。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县城)、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持续开展老旧小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支持家庭适老化改造政策。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建立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长效机制。完善市县镇村四级老年教育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服务,建设“家门口老年大学”。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开展“银耀嘉禾·银领行动”和多种形式的“敬老月”活动。到2027年,力争建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0个以上,新建城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5.推动多业态老龄产业发展。将养老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养老产业发展状况年度统计监测,强化分析研判和结果运用。加强对老年产品和服务的供需对接、消费引导和宣传推介,组织企业开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挖掘养老产业消费热点,拓展养老产业市场规模,加大行业监督管理力度,提升老年人群体消费水平和满意度。

(六)推进“住有宜居”,打造“宜居在嘉”品牌。加强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提升城乡住房品质和安全。(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1.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结构,扩大有效供给,加强运营管理,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强化部门协同,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且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2027年,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61个,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80万套(间),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超过1.7万户。

2.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全域推进“温暖嘉”未来社区建设,大力开展建设工程创优夺杯活动,鼓励企业争创“南湖杯”等优质工程质量奖,力争获得更多国家级和省级奖项。全面落实《嘉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加快推广“住宅品质保障在线(安心收房)”应用场景建设和使用。推进“强社惠民”集成改革,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行动,提升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建立健全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的共建共治物业管理体系,推进物业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到2027年,累计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600台,创建省级未来社区300个、覆盖全市60%以上的城镇社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超过96%。

3.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安全。开展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全面贯通全省房屋安全数字化管理系统和“农房浙建事”应用,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监测机制,到2024年,全市城乡危房实施动态清零。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保质提标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农房建设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房建设和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机制。

4.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落实城市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企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创新联动预售网签备案平台与预告登记系统,保障购房家庭权益。推动长租房市场发展,促进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益。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持续开展房地产秩序规范整治。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扩大建缴覆盖面及政策受益面,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保障功能。到202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人数达到110万人以上。

(七)推进“弱有众扶”,打造“温暖在嘉”品牌。巩固深化困难群众“共富十助”专项行动成果,扩大社会救助覆盖人群,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加快建成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提高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完善困难对象认定机制,调整救助家庭收入计算范围,优化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年增幅不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稳步提高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水平,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嘉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50%。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及流动人口的救助力度。

2.健全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动态调整、探访关爱、诚信评价、尽职免责等长效机制。迭代升级“党建+社会救助”“困难群众精准画像”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常态化开展“三走”(走下去、走进门、走近人)行动。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建立困难家庭和个人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封顶机制。到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均达到100%,困难人员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均达到100%,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率控制在15%以内。

3.构建多元帮扶治理格局。引导社会力量、慈善资源深度参与社会救助,设立困难群众公益创投项目库,在助学、助老、助医、助困、助残等方面扩大救助服务范围和供给,推动救助模式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加强慈善组织培育,推动社区发展基金会全覆盖。健全慈善褒奖制度,实现市县慈善奖全覆盖。持续推动慈善信托发展。积极鼓励慈善公益捐赠,深化“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活动。深入推进善居工程“暖巢行动3.0”,健全困难群众“微心愿”供需对接机制。到2027年,累计新增慈善组织50个,实施情暖嘉兴·红十字人道公益项目150个、善居工程“暖巢行动3.0”500户以上,全市慈善信托资金规模达到1亿元。

4.推进救助服务规范实施。推进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全覆盖并实体化运作,促进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与社工站、慈善基地等融合运行,链接各方救助资源。依托“浙有众扶”应用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发力,持续做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公用事业民生补贴事项的“一件事”惠民联办。系统梳理政府救助责任清单、社会力量帮扶清单,探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目录清单,多途径归集救助结果信息,集成“幸福清单”并定期发放。到2027年,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实现应联尽联,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

5.提升助残托养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快构建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机构托养为补充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到2027年,各县(市、区)均建成公益性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工疗型“残疾人之家”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三、保障举措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嘉兴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专班,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推进。七大领域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项组,制定分领域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落实工作任务。建立“七优享”工程月分析、季调度、年总结和分领域评价机制,开展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无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强化项目支撑。坚持全市“一盘棋”,建立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和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照“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多则多”原则,加快推进落实,持续精准发力,推动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提质增效。

(三)强化数字赋能。依托已有数字化平台,综合集成利用数字社会改革成果,汇聚整合数据资源,实现重大项目和重大任务的多跨协同、上下贯通、实时感知、全量监测、精准评价,为制定完善政策、优化公共服务和要素配置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建设更标准、更均衡、更优质。

(四)强化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对照时间节点,针对七大领域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专班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销号清单,分领域、分单位、分层级多维晾晒、动态管理,形成工作闭环,督促各地各部门有力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督查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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