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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8 17:3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嘉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实,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更加健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嘉兴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觉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及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机制,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宪法宣誓仪式等活动。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出台《嘉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十四五”期间嘉兴市法治政府建设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把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为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契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二、健全地方特色立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

(一)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落实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快构建体现嘉兴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出台全省首部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域的政府规章《嘉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二)规范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要求,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市、县、镇全覆盖。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与评价,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实施效果。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强化法律顾问履职保障。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均达100%,并按要求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上公布。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评审会,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积极推进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系统和法律顾问智库联审应用建设。

三、强化法治保障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强有力

(一)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制度重塑、服务提质,促进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便利化,推进极简行政审批许可便利商事登记,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日办”,试点歇业登记“一件事”改革,全市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网办率达到99.65%。深化“减证便民”行动,采取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制等方式方便群众办理证明事项。深化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开展“千名律师联千企”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动员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2万余次。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7万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731件,值班律师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7391件;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3.86万件,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1.02万件。升级群众身后“一件事”公民遗产联办平台,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揭牌运行。

(三)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政府运行等政府职能,加快体系架构迭代升级,积极承接省级应用贯通,谋划推进特色应用,提升政府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全市12个应用获评全省数字法治好应用,嘉兴市在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年度综合评价中获五星好评。

四、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执法力度温度统筹兼顾

(一)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关于嘉兴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分2批完成涉26个领域、25个部门、1837项行政处罚职能划转至市综合执法局,60%以上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62.5%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市级“1+6”、县级“1+7”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到位,67个镇(街道)通过赋权进行执法,在全省首创风景名胜管理区“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

(二)实施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全面应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平台,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11058户次,执法检查效能提升35.35%。印发《关于健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执行机制的实施意见》,梳理发布不予处罚事项260项、减轻处罚事项80项。强化长三角一体执法协同,健全联合执法常态机制,“构建长三角跨域执法司法一体化协同新模式”获浙江省改革突破奖提名奖。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等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分领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完善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出台《关于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市、县、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妥善处理疫病动物消费纠纷处置等职责争议。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专项行动,对全市687个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排查,注销行政执法主体381个。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和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

五、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自觉接受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实行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市政府领导领办制度,按期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25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09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二)开展法治督察。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政府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巡察、执法监督和人大评议,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构建法治督察全生命周期闭环管控体系,在海盐试点的“法小督”法治督察应用迭代升级为县域数字法治监督应用。

(三)加强信息公开。编制《嘉兴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及年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发挥政务公开专区(体验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专栏等作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行政争议化解扎实有效

(一)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体系,开展突发事件预演,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水平。在桐乡开展应急救援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打造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嘉兴样板”。推进现代社区应急体系建设,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组组建率、应急管理员配备率、社区应急突击队组建率实现“三个100%”。

(二)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平台建设,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作用,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对有苗头性的行政争议提前介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51件,调解成功406件,调解成功率54.06%。

(三)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1+N”组织建设,“1”即各地设立负责统筹指导的行政调解工作室或行政争议调解中心,“N”即推动行政调解组织在重点部门和镇(街道)全覆盖。探索建立当事人行政调解引导告知制度、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提高行政调解知晓率和调解协议执行力。

虽然嘉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如公众参与度需进一步提升、长三角法治一体化和紧缺法律人才引进需进一步加强等。2023年,嘉兴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浙江省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目标,全面落实《嘉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全国示范引领带动法治嘉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构建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制度体系,持续擦亮行政执法改革品牌,全面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压茬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升级版,为对标“两个先行”、奋进“两个率先”,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