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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办好2023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17:4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要求,抢时间、争主动、快推进,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需求导向、问题意识、精品观念,围绕2023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按照10月底基本完成、11月全面完成的总要求,创造性地抓落实,奋勇争先树标杆,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广大群众在迈向共同富裕中有更多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细化量化目标任务。要“分得准”,抓紧开展项目调研,找准群众需求点,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并充分考虑各区域之间的禀赋差异、实施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分配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可适当考虑建设余量,避免平均摊派。要“分得细”,以最小颗粒度将任务逐级分解至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到每个最小建设单元。要“分得实”,逐级明确各条线、各点位联系人责任,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请于2月15日前将任务分解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二)选好选准项目点位。要按照“15分钟服务圈”的标准,考虑群众需求、实施成熟度、交通便利度、与类似项目的错位布局等因素,科学确定项目点位,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化。要增强点位选择的严谨性,原则上对上报的点位不作调整,如确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难以继续推进的,须在6月1日前上报调整。要强化“一盘棋”意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统筹推进各项民生实事。要完整归集点位信息,做到定位准、信息全、更新快,并于2月28日前完成点位数据汇总,待“民生地图”系统权限开放后及时上传。

(三)对标一流提高标准。要拉高建设标杆,对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的项目,要在落实省定标准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彰显特色优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力争建设成效走在全省前列;对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的项目,要学习借鉴上海、苏州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聚焦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力争达到长三角地区一流水平。要参照省政府民生实事做法,制定可量化、可核验、可落地的建设标准体系,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并于2月1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四)合理安排建设进度。要对照项目完成时限,明确关键时间节点,倒排计划抓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早建成、早见效,让群众早受益。尤其是省政府民生实事,要根据省级条线部门的过程性考核要求,提前完成节点性任务,确保全省排名进入前六、力争前三。对半年度进度滞后的项目,要实行销号管理,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项目赶上进度、按时完成。

(五)提前谋划特色亮点。在项目前期,要站在全省乃至全国的视角,找准突破口,精心谋划思考项目的创新点,明确创新路径,扎实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要示范引领,精心挑选一批看得见、叫得响、可推广、可复制的精品点,充分展现建设成效。每个项目至少谋划1条亮点经验、2个精品点位,并于3月底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六)全面加强质量管控。要严格对照建设标准,精心组织实施,每月以“四不两直”方式实地核查建设进展,及时识别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尤其是工程类项目,要实行监理制度,全过程开展质量管控,确保项目质量。

(七)同步落实长效机制。要坚持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并举,在方案制定时,同步谋划后续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服务力量,合理安排资金预算;在项目实施时,同步研究制定管理服务标准、考核评价办法;在竣工验收时,同步启动项目服务,切实做到“三同步”,避免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强化服务绩效考核,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要及时淘汰退出,确保将“政府办的事”办成“群众满意的事”。建立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八)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执行《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定期向人大报告建设进展,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在前期准备(3月前)、项目实施(8月前)和建成使用(10月)三个关键节点,积极组织实地视察,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逐项研究吸纳、整改完善。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机制,组织开展实地体验、满意度评价等活动,将群众监督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全过程。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民生实事代表民意,是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谋划建设方案,带头部署推进,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落实。要明确业务分管负责人,并挑选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责任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提质提效。

(二)强化向上对接,加大统筹力度。各牵头单位要以“五个一”为抓手,每月向省厅对接汇报,及时掌握最新动态,主动汇报工作进展、典型经验,争取资源倾斜和上级支持。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加强市县联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积极组织经验交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整体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三)注重总结提炼,加强宣传推广。各牵头单位要根据项目阶段性进展,每季度梳理特色亮点,积极向上报送信息,争取获得上级批示肯定。要在点位上设立标识标牌,引导群众走进民生实事,提高项目知晓度。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报道建设进展和项目成效,提高群众知晓率,切实把民生实事项目办得有声有色、办到老百姓心坎上。

(四)突出实绩实效,加大督考力度。根据“做和不做不一样,做好做差不一样”的思路,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优化年度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晾晒,拉开分数差距,激励各方争先创优。建立“季度跟踪、半年督查、年终核验”的督查机制,加强全过程监测和综合评估,确保事事有清单、件件能对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如整改不力,届时将予以通报。

附件: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嘉兴市任务分解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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