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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10:37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2022年,嘉兴市人力社保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我局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局党委书记、局长自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部署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每2个月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安排一次集中学法活动。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领导班子成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二)注重政务公开,强化主动意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移动新媒体发布信息606条。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共办理来信35件35人,其中初信20件20人,重复件15件15人,无联名信,与去年同期相比,来信件数下降46.2%、人数下降82.8%。接待来访81批114人,其中初访65批92人、重复访16批2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来访批次下降17.3%、人数下降27.4%。办理各类网上信访4190件,同比上升28.1%;办理政务热线4348件,同比上升125.3%。市局共办理来信3件,各类网上信访262件;办理政务热线353件。主动公开涉及不特定群体面广的文件通知15份,其中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7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8件。我局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4件,已依法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人力社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注重普法执法,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行政合同63件。连续12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公开栏目设置,完善政务公开指南。全市202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掌上办”,17个事项实现“智能秒办”,10个事项实现“无感智办”,47个民生事项100%实现“一证通办”。迭代“社银合作”,打造“15分钟办事圈”。市县联动开展“局处长走流程”,班子领导带队蹲点基层窗口,零距离听取意见建议,对173项事项政策提出优化举措84条,科学精准推进政策落地。

(四)注重效能改进,提升营商环境。搭建社保“零跑腿”网办窗口。紧紧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将企业参保登记等事项统一纳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全流程零成本1天办结,实现社保人员增减网上办“跑零次”。开通职称“零时间”审批窗口。全市所有职称类事项(包括评审、初定和调入人员职称认定)实现申报、受理、审核、评定、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并且职称初定即时审核通过,材料确认便生成电子证书,实现“跑零次”。2022年市级初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824人。高站位助企用工保障。在全市范围倡议“留嘉过新年”,推出“留嘉过年”12条工作举措。春节期间,全市省外参保员工留嘉60.08万人,留嘉率达58.33%,较往年多留近40万人。省外员工返岗人数116.01万人,返岗率99.18%,位居全省第二。高标准落实助企减负保障。聚焦助企纾困,精准施策稳就业。成立嘉兴市稳就业惠民生攻坚行动专班,制定出台攻坚行动方案和工作细化清单。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4.13亿元,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42亿元,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减征7.02亿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0.15亿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793.95万元。

(五)注重阳光监管,强化和谐意识。突出兜底保障。全市已完成电子劳动合同推广19314份,开展用工体检3125家,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8436名。在全市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全市网络送餐员2.7万人、网络出租车司机2.9万人、快递从业人员2.1万人受益。突破户籍限制,有43家企业、23372人参保单工伤保险,2304名外省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推进已参40家新就业形态单位工伤参保,惠及职工20363人。2042个建设项目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覆盖务工人员46万人。突出除险保安。全力打造“人社应急处突在线”项目,上线浙政钉“掌上人社”,二十大维稳工作期间全面实行基层零报告、险情报送和上级交办督办三项功能。上线试运行以来,已连续发布39期“风险指数”、3期“信访生态指数”,交办督办应急事项111件。开展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及行风方面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处理部省稽核考核系统疑点10924条。突出常态监管。加强建筑领域用工监管,以根治欠薪、人力资源市场整治和除险保安百日攻坚等行动为抓手,处置人社部欠薪线索7462件、110应急联动指令7735件;处置工资纠纷4339件,涉及总人数8608人、总金额共1.54亿元,作出行政处罚56起,移送公安机关14起,保持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领域的总体稳定。全力打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实地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97户、用人单位335家。

(六)注重职能提升,强化共富意识。5月16日我市顺利切换上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上线运行至今,共正常办结社保业务190万笔。在全省首创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挂钩调整机制,从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挂钩增长9.5%,由每人每月2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惠及41.7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达到13.80%,居全省第一。提供“11311”(各地开通1条专项服务热线、提供1次职业指导、至少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和1次就业见习机会)高校毕业生全周期就业服务,对困难家庭成员制定“一人一策”分类援助计划,做到人员底数、就业意愿、求职意向和服务需求“四清”。累计推出就业见习岗位10439个,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完成见习388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亿元,全市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2亿元、享受补贴2.83万人。扎实推进“浙派工匠”民生实事,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7.81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8.62万人。

二、2023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思路

(一)全面落实人力社保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总体框架,进一步协调市委编办、综合执法部门,明确部门监管和行政处罚边界,确保人社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划转事项平稳实施。

(二)全面落实政策法规立改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为人力社保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做好省里法律法规修订立法调研配合工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政策法规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数字化改革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三)全面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清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制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和风险评估功能。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完善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落实宣传普法,优化和谐劳动大环境。加强劳动法律宣传、培训,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劳动规则意识。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和工资确认机制,着力构建以守信守约为基础的和谐用工关系。建立完善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倡导劳动者诚信就业、企业诚信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