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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5135/2023-452265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4-24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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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加减乘除”四大举措深化塑料污染治理
发布日期:2023-04-24 16:31 信息来源: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随着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近年来,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强化绿色低碳理念。

一是回收设施做“加法”。进一步加强塑料垃圾的检出率和回收率,取消行政中心内所有脚边纸篓,统一更改为“一室一个”的分类垃圾桶,再统一回收至楼层分类点,由环卫公司统一回收,形成回收闭环。同时,在行政中心开设“环浙里”塑料制品有价回收点,提高废旧塑料的资源化利用率,目前,单月平均回收量已超20公斤。

二是源头控量做“减法”。机关食堂取消一次性塑料打包盒,均采用一次性可降解材质打包盒替代;会议中心取消一次性水杯提供,减少瓶装水供应,大力开展“带走半瓶水”专题活动;行政中心超市、扶贫窗口以及各类临时摊全部按要求使用可降解塑料袋,从源头减少塑料垃圾数量。

三是宣传赋能做“乘法”。结合“世界地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关键节点,大力开展塑料垃圾分类宣传,同时,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市公安局等11家单位成功创建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全市创建率达94%,行政中心成功创建浙江省第一批“零碳”公共机构,完成行政中心绿色食堂浙江省三星级建设,发挥辐射效应。

四是执法检查做“除法”。发挥节能执法职责,做好行政中心生活垃圾检查,严禁办公场所使用一次性水杯,各类会议全部使用瓷杯或自带水杯,严禁办公室、会议室垃圾混投现象,现场随机挑选干部职工测试垃圾分类题目,进行综合评分和考核。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推进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管理,深入分析问题症结,做好垃圾分类检查,强化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形成机关示范带动效应,助力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信息来源: 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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