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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3-45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办发〔2023〕19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27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4 14:4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落实“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高水平推进健康嘉兴建设,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嘉政发〔2021〕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对标中国式现代化新部署新要求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两个先行”战略决策,紧扣率先基本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总目标,大幅强化要素、技术、政策三大支撑,以数字赋能、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擦亮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在嘉”“善育在嘉”“颐养在嘉”等民生优享品牌,为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率先建成“健康促进型”社会,高水平建成健康嘉兴,在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建设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中医药传承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更深入,卫生现代化治理更优化,国民健康政策体系更健全,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更完善,人人享有安全、优质、均等、普惠、可持续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3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6%以下,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6%和71%以上。涉及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环境等方面的主要发展指标普遍优于全省全国,健康浙江考核排名保持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基础能力建设。建成长三角标准化区域公共卫生应急基地。加快市疾控中心应急检验大楼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高质量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具备常见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水平。健全各级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依托卫生、公安、政务数据等部门专业力量,2023年建成10支市级、25支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快速反应队伍,达到省内一流水平。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快速反应队伍覆盖率达到100%,基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事项全部纳入全科网格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数据办、市财政局)

(三)提高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按要求建设传染病定点医院、后备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市级传染病定点医院床位数达到1100张,重症床位不少于330张;建设具有一流诊治能力、较大收治规模的市级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3年一期工程投用、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力争2025年完工。加快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急救站(点)标准化改造工程,市本级急救车辆实施达标升级改造。(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四)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国家级和省级健康县(市、区)比例达到100%,健康促进医院比例达到100%,健康促进学校金、银、铜牌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各级健康科普资源库按每年10%的比例修订和更新,县(市、区)每年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5次。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达标率100%,每年新增不少于1家戒烟门诊,2025年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戒烟门诊全覆盖,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0%以下。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五)深化“全民健心”行动。持续深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每年开展“全民健心,幸福嘉兴”科普宣传月活动,“健心客厅”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心理顾问数达到1.0人/千人以上,中小学校心理教师数达到4.5人/10万人以上,心理医生数达到5.0人/10万人以上。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达到4.5‰以上,管理率达到95%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70%以上,面访率达到8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妇联)

(六)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建成农田退水“零直排”治理面积60万亩以上,实现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场尾水“零直排”全覆盖。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实施低效设施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清新园区”建设,各县(市、区)均跨入“无废城市”行列。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以上,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污染物监测年度样本量达到1‰以上。开展药品质量安全行动,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机制,高质量巩固国家卫生镇和省卫生村建设,率先实现国家卫生镇、省级健康镇全覆盖,三分之二以上国家卫生镇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三分之二以上村建设成为除“四害”村。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建筑工地、待拆迁地块及“五小行业”等环境卫生治理。(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八)打造“善育在嘉”品牌。全面落实《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延长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制定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建设市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推进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力度,支持产业园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举办托育服务点,全面构建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为主要模式,家庭托育点、社区驿站等为补充的“5+X”多元化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体系,打造15分钟便捷照护服务圈。到2025年,千人托位数达4.6个。“向日葵亲子乐园”实现镇(街道)全覆盖,50%以上村(社区)建成“向日葵亲子小屋”。积极推进“医育融合”,30%以上镇(街道)建有“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控制在50.53%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九)提高“颐养在嘉”品质。持续深化医养结合、安宁疗护两个国家级试点项目。全市新增老年医院、护理院和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10家以上,老年友善医院创建率达到9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6%以上。建立嘉兴市老年健康(医养结合)质量控制中心,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培育10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成市级安宁疗护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20%以上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十)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到2025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10万、5‰、5‰以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80%,产前筛查率达到95%以上,持续保持全省前列,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户籍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率均达到7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95.2%、96%、95%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十一)强化职业健康保护。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任务,重点行业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比持续下降,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十二)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城市医联体建设范围,推动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与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能。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改革,实质性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建,有效打通县镇村机构人财物要素流动瓶颈,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优化“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模式,健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协同工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十三)全力打造“医学高地”。实施医疗卫生接沪融杭战略,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积极争取设立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动眼科、儿童、精神专科医院建设。大力实施“名医到嘉”工程,深化与全国一流名院名科名医的高质量合作,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病种的诊治水平和服务能力,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三级、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5%以上。加强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力争2家国家公立医院进入全国百强。推动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努力培育县级三级甲等医院,实现每个县(市)均有三级医院,县域就诊率巩固在9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十四)全面建设“智安医院”。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安防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大型医院安防体系。到2023年,市级医院全部达到五星级智安医院标准,各县(市)公立医院至少1家达到五星级、其余全部达到四星级。(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

(十五)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新改扩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全覆盖。重点疾病防治效果显著,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7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和资源规划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十六)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水平,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立中医治未病中心,公立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达到100%。实施“秀水医派”传承创新工程,打响“施氏针灸”“郭氏女科”等专科品牌,建设省级及以上中医特色专科5个以上、名中医传承工作室25个。(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十七)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千人医师数达到4.5人、千人护士数达到5.2人。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培养省级高端人才60名、市级高端人才200名,每年至少引育硕博人才300名,建成博士后工作站4个,引进博士后20名,选送不少于5000人次优秀骨干赴上级单位和医学院校进修培训。推动县域医共体人才统招统管统用,拓宽基层引才渠道,每年定向培养不低于200人,医共体定向培养招生占总招生计划85%以上,每万人全科医师数达到5.3人。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专业医生配备达2名/万人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八)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及长三角地区医院间合作与交流,推进横向、纵向科研合作,加快科研成果推广及转化应用。加强医学科研载体平台建设,与国内外医疗机构、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一批高水平实验室。到2025年,新增国家自然基金及省部级科研立项50项,新增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及发明专利等1000项,成果转化100项。(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九)做优做强健康产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安宁疗护、护理、妇儿等专科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协作。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连锁化、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机构。加快推动生命健康工程,推进医疗服务设施、健康养老服务设施、生物医药产业、高性能医疗器械、健康食品生产、健康用品制造、体育健身设施、生命健康产业平台等重点项目投资,生命健康科技投入增长率达到1.08%以上。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储备,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年均投资超50亿元,健康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速。(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使全体人民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抓好国民健康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健康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领导、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强化统筹,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合力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二)强化考核评价。加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分析研究,把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落实不力的情况加强督查。

(三)强化改革赋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等联动改革,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落实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推动形成上下分开、急慢分治就医新秩序。促进全民健康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健康大脑”、健康云项目建设,不断创新可看、可感、可学、可复制的应用场景,打造更多国民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标志性成果。

(四)强化宣传引导。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宣传实效,全方位加强卫生健康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培育推广典型经验,传播健康好故事,弘扬健康正能量,培育健康新风尚。


附件:“十四五”嘉兴市国民健康主要发展指标

嘉政办发〔2023〕1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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