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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3-453973 文号: 嘉政办发〔2023〕32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15

【文字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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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 05- 21 09: 26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32号)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专精特新”培育的有关精神,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我市制造业的“金名片”。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19号)

三、主要内容

《计划》主要分五个部分,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基本路径、培育举措、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通过构建政府、社会双方协作的新型服务体系,明确“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目标,打造“专精特新”发展的企业生态群体和制造业产业集群,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我市制造业的“金名片”。第二部分是基本路径。包含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对准赛道,引育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协同,市场运作等4个基本路径。第三部分是培育举措。一是实施企业培育行动:建立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和服务。二是实施服务提升行动: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对培育企业进行全面诊断提升;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开展人才培训。三是实施主体壮大行动: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加强对拟上市企业服务和指导,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机制。四是实施集聚发展行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较强影响力的专精特新服务业集聚区,提供政策咨询、管理提升、技术转移和人才培训等全方位服务。五是实施产业链协同行动:围绕“135N”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互补,提升重点产业链竞争力,带动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第四部分是支持政策。一是加大对企业认定支持:对新认定和引进本市且正常经营满1年的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给予奖励补贴。二是加大数字化改造支持: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纯数字化改造项目和生产性投入(不含土建)不低于3000万元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验收、评价给予补助。三是加大绿色化改造支持:对新能源替代利用和节能改造项目符合要求的给予补助。四是加大融资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优化相关服务。五是加大税收服务: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提供精细服务,进行滴灌式辅导培训,确保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六是加大要素支持:在碳排放、能耗、土地等要素指标上,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七是加大绩效评价支持:在绩效评价中当年获评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提一档,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适当加分。八是加大人才支持:在技能人才引育、重大人才工程申报等予以支持,对企业高层次人才根据个人贡献给予奖励。九是推行柔性执法模式:健全柔性监管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且违法后果轻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首违不罚”,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发挥正面指导作用。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评价、规范社会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4个方面的措施,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提供保障。

四、施行时间

本计划执行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解读人:章澜

(三)联系电话:0573-8368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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