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MB180369XU/2023-454097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23 | 组配分类: | 养老 |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出台13条措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 |
发布日期:2023-05-23 10:55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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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委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总体部署,打造“浙里最‘嘉’”医疗保障领域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预期更稳、信心更足、活力更强,市医保局出台13条措施,强化医保管理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提升政务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增便利 1.标准化服务“一窗办”。实现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省域内“一窗受理”“跨域通办”。建立跨省通办窗口,多高频医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强化企业开办、参保、出生、退休等“一件事”联办,试行“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试点制定公共服务标准,推动上升为省级标准并推广。 2.下沉服务“家门口办”。夯实四级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完善“10分钟医保服务圈”。制定医保经办政务服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村(社区)一级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提升50%。加强经办服务“触角延伸”,进一步推广“两病服务药店”,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站”,做好基层群众用药就医保障。 3.智慧化服务“无感办”。实现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审即办”和生育待遇核定支付“无感申办”。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和医保移动支付建设,三级定点医院和日结算量超过1000笔的二级定点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全覆盖。拓展“互联网+医保”应用场景,实现医疗电子票据报销、电子处方流转、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等全流程“网上办”。 4.异地就医和长三角服务“同城办”。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医院超60家,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65%。加快长三角示范区医保一体化经办互通平台的建设应用,探索跨区域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新机制。积极支持“青吴嘉”示范区定点药店跨省直接结算、“区块链+医保在线”快速理赔应用,打通跨区域医保服务难点、堵点。 二、提升市场环境,服务医药企业谋发展 5.开展医药机构纾困减负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医保专网智能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覆盖全市所有家定点医药机构。开放医保网络运维建设市场准入,引入公平竞争。指导定点药店行业协会协调银行、运营商,统一机构端网络线路和设备集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解决中小型医药机构市场抗风险能力弱,专网费用综合负担重的问题,主动为全市医药机构市场主体减负。 6.激发医药服务市场发展活力。推动“互联网+医保”市场发展。构筑“互联网+”医药服务新业态,开发升级线上处方流转平台,推动完善互联网医院建设,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线上问诊、续方、线上结算等服务,并积极引入第三方平台和医药企业参与建设。加强“互联网+”医保支付管理,加大定点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改造力度,将更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联网结算范围,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7.优化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按规定向资金压力较紧张的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基金,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压力。加快定点医疗机构月结算费用拨付,缩短至一个月以内。提高住院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工作效率,确保年度清算医保基金按时、准确、足额拨付到位。开通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材料网上申报,提高审核效率。 三、提升政策环境,稳定保障预期促消费 8.优化待遇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修订《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加强政策衔接配套。落实统一规范的生育津贴支付政策,持续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群众就医报销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9.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上线运行“浙里病贫共济”应用场景,确保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和待遇落实率两个100%,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5%以上。建立医保暖心无忧专项基金,将重点困难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化解在3万元以下、家庭自付医疗费用化解在5万元以下,高额医疗费用动态清零化解率达到100%。 10.加强多重保障能力。完善“嘉兴大病无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优化赔付方案,降低赔付门槛,优化赔付比例,增加受益人群面,赔付率达到90%左右,切实减轻群众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共保体企业推广、政府政策支持、群众积极参与、资金来源渠道稳定的可持续投保筹资机制,群众投保率达到65%。 四、提升法治环境,强化新业态监管保公平 11.开展“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年”行动。主动靠前服务医药机构,加大政策法规培训力度,提升服务对象法治意识和能力。强化部门联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科室重点项目专项治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逐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天候全覆盖。 12.推进全市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局统一部署,依托省“智慧医保”平台,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的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引导信用评价在医保行业自律深入应用。 1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清廉医保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清廉医保”元素融入医保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全省医保系统工作人员与医药企业等服务对象交往行为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全领域系统联动推进“清廉医保”建设机制全面深化。进一步搭建政商沟通交流平台,健全医保行政机关与企业的意见征询、政策反馈、精准帮扶等机制,营造良好的政商环境。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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