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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189/2023-454241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政务数据办 发文日期: 2023-05-25

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5号、6号泊位工程工艺及配套罐区标段

发布日期:2023-05-25 09:30 信息来源:政务数据办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5号、6号泊位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全省统一赋码:2112-330482-04-01-241769 ,初步设计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平发改独山港投(2022)48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以浙嘉交许〔20235000025 号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港独山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艺及配套罐区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嘉兴港独山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A 区)本项目的码头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455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507万吨。库区总罐容18.8万m 3 ,用于装卸储存丙烷、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甲醇等液体散货。项目批复概算为134593.1万元。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455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507万吨。库区总罐容18.8万m3 ,用于装卸储存丙烷、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甲醇等液体散货。

    2.3本项目(工艺及配套罐区)设一个标段。

2.4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码头上部工程的工艺、消防、给排水、供电、控制、管架、消控楼、地面火炬系统等配套设施和陆域罐组及泵区、装车站、废气处理设施、变电所、控制室、事故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处理工艺、辅助用房、门卫室、配套外管架及管线、厂区电缆及照明、总体自控、厂区给排水及消防、电信、土建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含材料、设备的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22个月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财务最低要求: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业绩要求:

(1)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国内新建的液体化工码头(泊位)的化工工艺安装施工总承包业绩(油品码头(泊位)除外)。

(2)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国内新建的单个合同总罐容5万m3及以上的液体化工库区(油库除外)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说明:单个合同同时包含以上两个业绩且符合条件的,业绩均予认可。

信誉最低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1)担任过国内新建液体化工码头(泊位)的化工工艺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油品码头(泊位)除外)和单个合同总罐容5万m3及以上液体化工库区(油库除外)的施工总承包(或储罐安装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经理。

(4)202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1)担任过国内新建液体化工码头(泊位)的化工工艺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油品码头(泊位)除外)和单个合同总罐容5万m3及以上液体化工库区(油库除外)的施工总承包(或储罐安装施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614日上午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5.3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5.4.1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3614日上午10:00 分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送达地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收件人:陶晓燕,联系电话:0573-85528457);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准时、准点送达,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积极与快递公司联系,招标代理仅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文件的接收,因投标人自身或快递等原因造成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

5.4.2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港独山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辰路333号 地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编:314203邮编:314201

联系人:俞正伟联系人:陶晓燕

电话:0573-85570633电话:0573-85528457

    传真:0573-85570633传真:0573-8552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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