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十三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平湖市重望物业有限公司(太平洋商贸住宅楼)等13家单位(区域)列为第二十三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现予公布。 各县(市、区)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整改督办部门。各督办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隐患整改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隐患整改单位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工作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完毕后,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鉴于嘉政办发〔2022〕13号公布的第二十二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验收,不再列为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附件:第二十三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二十三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单位(区域)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1. 平湖市重望物业有限公司(太平洋商贸住宅楼) 督办单位:南湖区人民政府 2. 嘉兴市恩博服饰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秀洲区人民政府 3. 蓝天嘉苑小区 督办单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 新禾家苑南区经济适用房 督办单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 浙江天之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平湖市人民政府 6. 浙江嘉宁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海昌商贸中心) 督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 7. 桐乡市梧桐天贵星足浴中心 督办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 8. 嘉兴市中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世达物流中心) 督办单位: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区域 1. 南湖区余新镇资产经营中心标准厂房A区 督办单位:南湖区人民政府 2. 八联村南草荡 督办单位:秀洲区人民政府 3. 汽车商贸城 督办单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 文化综合市场(龙城物业) 督办单位:嘉善县人民政府 5. 独山港镇周圩工业集聚区 督办单位:平湖市人民政府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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