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坚持政务公开“三强化三提升”护航“阳光招生”
海宁市深入践行“民呼我应”“民呼我为”,聚焦招生服务的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政策,坚持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科学招生、强化社会监督,以政务公开“三强化三提升”推动“阳光招生”走深走实。
强化信息公开,提升群众知晓度
一是政务公开“全覆盖”。充分利用各类政务公开平台渠道,归集各学段招生入学信息,在政府网站及政府新媒体发布《海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问答》《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重点问答》《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问答》等招生政策,2023年累计阅读点击超50万次。
二是政策解读“零障碍”。主动回应群众政策理解难诉求,线上及时发布招生政策的解读信息,并开通招生咨询电话专线,为来电群众解疑释惑。线下设立由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咨询服务岗,开展现场解读,确保学生家长对政策内容“应知尽知”。2023年共接待群众139位、接听热线550余人次。
三是宣传到位“无盲区”。根据招生学段和时段不同,通过学校微信推送、家长钉钉群等方式进行精准宣传。同时制作各类政策宣讲手册,联合社区、学校、社会志愿者深入各镇、街道社区宣传“阳光招生”,实现教育公共服务优质共享,2023年共发放各类资料13854份。
强化科学招生,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突出及时性。利用政务公开渠道,每年两次(上年12月和当年3月)定时发布户籍儿童义务段招生“红色”预警信息,实时更新热门学校学区内户籍儿童数量,引导市民理性购房迁户,为学生就近入学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缓解学生家长焦虑情绪。
二是紧扣便捷性。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通过“浙江政务网”,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为群众介绍入园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的使用方法。动态迭代升级报名系统,实现学生户籍、家庭房产等信息互通共享,线上录取一步到位,目前已有17394名学生家庭享受报名“零次跑”便利。
三是聚焦精准性。提高各学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精准性,在海宁教育发布开设“招生管理”专栏,面向社会分段公布各批次学校剩余学位情况,为学生家长合理择校提供依据,有效避免咨询电话高峰接通难、重复咨询效率低等问题。
强化社会监督,提升群众信任度
一是监督模式体系化。每年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督学、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进校现场监督,严格执行公办幼儿园严格按“招生类别”先后录取,义务段按电脑随机派位、均衡编班,确保学校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是解决问题主动化。畅通申诉渠道,第一时间主动对接办事群众,用心倾听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办理“民呼我为”咨询事项15件,按时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实现“民有所求、我有所助”。
三是公开形式透明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海宁教育”官微等第一时间公布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录取结果“六公开”,推动“阳光招生”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