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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015/2023-456034 发布机构: 嘉兴市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23-06-19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
有效性:

嘉兴市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发布日期:2023-06-19 14:39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业带动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人社部等8部门《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1号)和《浙江省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坚持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完善政策扶持和孵化服务,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创业创新集成改革,建立鼓励万众创新的创业最优生态,打造“创有优扶”标志性成果,努力形成“八个倍增”效应。

(一)形成“创业商事效率”倍增效应。加强创业服务事项办理数字赋能,力争创业政策落实、企业开办变更、补贴资金兑现等创业审批服务流程效率提高一倍。

(二)形成“青年创业主体”倍增效应。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重点群体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力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人数实现倍增,全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600人以上。

(三)形成“创业创新服务”倍增效应。夯实基层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全面组织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导师指导、创业政策宣传“三进”等活动,全年各类创业创新专项服务活动倍增至50场以上。

(四)形成“创业能力提升”倍增效应。推行创业全生命周期分层分类培训,按照创业前、创业中、创业后3个阶段,对初创企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力争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培训人数实现倍增。全年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3000人以上。

(五)形成“创业资金支持”倍增效应。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支持力度,加快资金兑现速度、强化资金发放精度,力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等创业补助资金兑现实现倍增。全年发放各类创业补贴1200万元以上。

(六)形成“创业融资拓渠”倍增效应。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加快“创富贷”推广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创业融资渠道,加快“军创贷”“菁英贷”等贴息贷款的研发和落地,力争创业金融产品种类实现倍增。

(七)形成“创业数字赋能”倍增效应。加强创业带动就业数字赋能,迭代升级“创富贷”-创业担保贷款在线场景,深入推广“学子码”应用,建立线上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导师网上指导,力争各类创业数字场景使用率实现倍增。

(八)形成“创业孵化集聚”倍增效应。进一步完善创业平台载体建设,推动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承载扩容,加快创业项目“孕育—成长—孵化”周期,力争全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初创企业孵化数量实现倍增,全年新增入孵企业500家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争创更优创业生态。推进市场主体智能登记,实行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选定、住所自主选址,不断提升登记效率。持续深化企业开办、变更、准营、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动涉企高频证照事项集成办理,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提供良好准入环境。

(二)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支持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各类重点群体创业创新,农村农民创业创新。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大赛,深入推广“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模式,培育一批乡村合作创业带头人,每年推荐认定一批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村;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支持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完善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增加返乡创业政策、创业项目课程内容,发动创业5年内的初创军创企业积极参与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支持妇女创业,组织妇女创业培训班,举办妇女创业创新活动;支持残疾人创业,加快落实残疾人创业就业帮扶基地建设相关政策,组织残疾人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

(三)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做精做强“启航杯”创业创新大赛等创业活动品牌。深化创业精准服务活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通过资源对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讲座培训等方式,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指导各地创建农创客发展联合会,扩大农创客智库专家团,重点结对服务一批农创客。探索建设军创联盟,服务退役军人创业。全面推进全省巾帼共富工坊建设,建立女性科技专家与省巾帼农创基地负责人“一对一”结对机制。创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残疾人创业服务指导机制,依托残疾人创业就业帮扶基地提供创业导师指导服务。

(四)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深入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针对不同创业阶段,组织“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扩大你的企业”等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在校大学生、职业(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城乡劳动者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组织各类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培养一批创业培训讲师及培训师,加强对创业师资人员的选拔培养。

(五)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和经办银行实行全程线上办理,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便利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有延期需求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支持。对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延期期间延长相应的担保期限。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初次创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

(六)实施“创业金融助力”计划。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力争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持续开展首贷户拓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破难行动,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推动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等市场主体帮扶力度,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七)实施“创业场景开发”计划。依托“浙里好创业”数字化应用,集聚全市各方优质创业服务资源,加快构建集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能力培养、指导帮扶、孵化服务、融资支持、活动组织等服务为一体化的创业大数据场景,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线上服务。

(八)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持续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力争新增省级双创示范基地2家。加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基地。政府投资的创业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优先向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加强各类创业载体交流合作,共享发布创业项目、孵化场地等信息,为重点群体与创业资源搭建资源整合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确保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有序推进。

(二)鼓励探索创新。围绕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创新思路和形式,积极探索多种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实招硬招,及时推广工作落实中的经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丰富拓展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举措和创新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图片、简洁明了的文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业服务工作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典型案例,扎实开展各类创业主题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创业活动,大力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落实。全力抓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具体实施,加强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定期调度汇总实施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各县(市、区)按月将实施进行情况,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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