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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发布日期:2023-06-02 08:41 信息来源:海盐新闻 浏览次数:

■全媒体记者 朱微敏 实习生 李天红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县民政局了解到,6月1日起,海盐开始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双方均不是海盐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只要一方持有海盐居住证,就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纸质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海盐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昨天上午,在县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来自河南信阳的新居民张玉与女友正在咨询婚姻登记相关事项。

两人来海盐工作已有4年时间,打算在最近领证结婚。“回老家差不多800公里,距离比较远,了解到可以在海盐直接办理婚姻登记,对我们而言肯定是方便了很多,不用来回奔波了。”张玉说道。

据了解,目前海盐流动人口总数达19万人,为提高“跨省通办”业务实行后的办理效率,海盐及时开展实务培训,确保每位婚姻登记员及时掌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我们还全部更新婚姻登记窗口设备,为试点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县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富小新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跨省通办试点办理的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跨省通办。办理可提前2-30天登录浙江省民政厅网站、浙江民政微信公众号、“浙里办”(“浙有姻缘”服务模块)进行网上预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