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事局管辖水域为浙江省平湖市、海盐县沿海水域及嘉兴港内河港池及其沪杭线以南连接航道。自然岸线长度74.1公里,辖区海域面积1863平方公里。具体沿海水域范围为: (1)30°41′32″N/121°16′00″E (2)30°33′00″N/121°16′00″E (3)30°33′05″N/121°21′06″E (4)30°32′00″N/121°26′45″E (5)30°24′00″N/121°00′00″E (6)30°20′48″N/121°00′00″E (7)30°20′48″N/120°50′13″E等上述七点围成的水域,以及除上述水域以外,杭州湾跨海大桥轴线两侧各3000米水域。 主要职能: 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3.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6.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7.承办浙江海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