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一)制订医疗保险等经办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经办规程和工作规范。 (二)承办市级〔含驻嘉省部属单位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下同〕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参保管理、待遇发放、审核结算等经办工作。 (三)承担市本级基金结算支付工作。 (四)协助做好市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确定。 (五)承担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的接入工作,配合管理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组织实施以及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审核、维护等工作。 (六)承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清算、平台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与省级平台的对接、清算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业务经办质量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 (八)协助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市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稽查审核工作。 (九)落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和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调整等具体事务,协助做好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协助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基金会计核算、财务统计等工作,落实基金运行分析及预警报告制度。 (十一)协助开展“智慧医保”建设,具体承担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项目建设、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十二)指导县(市、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十三)完善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服务领城“最多跑一次”改革。 (十四)完成嘉兴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和反欺诈中心: 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风险预警、核查处理投诉举报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市医保基金反欺诈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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