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曹建弟、胡创悦、蒋顺根、林斌、郑汀代表:
您们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以“样板”打造牵引推动我市科创金融改革形成“燎原之势”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快科创金融资源集聚。引导金融主体在辖区设立科技专营机构。亚太路科创带已有金融机构5家,其中:农行和建行两家科技支行2022年度被评为A类行和B类行。另有多家科技支行加快集聚,其中,中国银行正在网点装修中,杭州银行和工商银行也有意在辖区设立科技支行。全国唯一一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太平科技保险落户南湖高新区。
(二)优化科创金融产品供给。推动嘉兴银行、太平科技保险、嘉兴信保基金与南湖高新区合作,共同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其中嘉兴银行与南湖高新区共同合作开发的“嘉兴科技城投联贷”金融产品,首期投贷联动综合授信1亿元。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探索共同组建联合投资主体、共建创投团队的方式,加大对高新区科创企业的股权支持。
(三)深化银企院企合作。以南湖高新区委重点,常态化举行院企银企双向对接会,搭建多级资源联动的交流平台,从供需两侧发力,加快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探索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新路径。今年以来,已举办上海大学(浙江)高端装备基础件材料研究院专场活动、嘉兴市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新材料领域专场活动启动仪式等院企银企双向对接活动。
(四)加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市政府产业基金近年来与南湖区开展了多次基金合作,形成合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和企业创新发展。比如,与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合作成立总规模5.71亿元的浙华紫旌母基金,累计投资实体经济项目561个,项目总投资额超1000亿元,支持了浙江凯乐士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星天海洋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清航空天(浙江)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与敏实集团组建总规模20亿元的定向基金,支持敏实未来汽车智慧产业园项目落地,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推动南湖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与上市公司拓中股份组建总规模7.5亿元的康晶半导体产业基金,支持12英寸大硅片项目落地。成立总规模2.64亿元的嘉兴市人才创业创新投资基金,支持区域内优质人才企业科研成果产业化,助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嘉兴科创金融改革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正如你们在建议中反映的,在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方面,改革的步子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明显,尚未形成系统性、可复制的金融支持科创企业、科创园区发展的经验。下一步,将牢牢抓住科创金融改革国家试点的机遇,聚焦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着力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全力打造南湖高新区科创金融样本。将南湖高新区科创金融样板区建设作为全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重要内容,加快制订《嘉兴南湖高新区(嘉兴科技城)科创金融赋能实施方案》和《南湖基金小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探索建立“银行+园区”的“科创伙伴银行”服务机制,积极支持辖内金融机构以亚太路科创带建设为重点,设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建立适合于中小银行特点的科创金融业务体制机制。支持太平科技保险公司在南湖高新区设立嘉兴中支公司,规划设立科技保险研发中心、后台数据中心等中后台机构,探索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供应链综合保险。
(二)加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积极推动首期规模3000亿元的嘉兴国联慧选基金落地,通过国资股权投资带动贷款、保险、担保等一系列优质金融服务企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公司治理规范、符合产业导向、专业优势明显的企业。加快推动省高端装备和省专精特新(科创)母基金落地,围绕省、市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分阶段、分领域搭建子基金,提升科技型企业融资能力。
(三)加大科创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以南湖高新区为试点,做好知识产权ABS政府支持政策梳理与申报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备案发行。积极推广投贷联动支持人才企业发展新模式,依托嘉兴银行、长投集团等国有金融企业资源,加强与南湖高新区的合作,通过市场化风险补偿+政策性贷款贴息的机制,实现产业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投放的良性互动。
(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依托浙江省(嘉兴科技城)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大力引进培育市外优秀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区域内企业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对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为主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的,按发放贷款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总额的40%给予补助,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效能。迭代升级“嘉兴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系统”,提升知识产权价值数字化评估能力,持续优化小微企业普惠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价值评估服务。
(五)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成立二十周年为契机,加快推进“政产学研金介用”七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的迭代升级,制订专项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形成金融谋篇、产业布局的新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