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7740541/2023-457402 | 发布机构: | 嘉源集团 |
发文日期: | 2023-07-07 | 组配分类: | 工作动态 |
法治宣传教育进行时!嘉源集团举办《企业国有资产法》专题讲座 | |
发布日期:2023-07-07 17:16
信息来源:嘉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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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共分9章77条,分别为总则、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国企治理结构、健全国企经营机制、防范国企投资风险,根据《嘉源集团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6月27日下午,嘉源集团邀请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钱宇超律师针对《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举行专题讲座。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飚,所属公司分管负责人及资产管理、财务、审计条线相关人员,集团各部室相关人员参加本次讲座。 钱律师从《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适用范围、监管主体、概念定义及重要条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在讲解过程中,钱律师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在管理、处置国有资产中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重点、要点,并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延伸解读。 通过此次专题讲座,有助于参会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参会人员自觉学法用法,将所学知识内化为自身能力、运用于实务工作。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将进一步发挥集团常年法律顾问作用,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履行法律咨询前置程序,充分化解潜在法律风险,确保依法依规治企管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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