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189/2023-459816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数据办 |
发文日期: | 2023-08-11 | 组配分类: | 互学互比 |
我市319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实现“全市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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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1 17:03
信息来源:政务数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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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市大力推行政务服务“全市通办”改革,截至目前,已实现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等319项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占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81.4%。 一、设立专窗,健全运行机制。制定《嘉兴市政务服务“全市通办”攻坚战实施方案》,依托“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设立通办窗口,建立由企业群众可自由选择市县镇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含网上申请)的“全市通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建立完善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审批人员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配置工作能力强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与异地部门主动沟通对接。窗口按照“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进行收件受理,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需求配合相关系统账号的开放授权,并签订保密协议。 二、梳理清单,统一办事规则。坚持市域一体化统筹,按照全市域年办件量500件以上为标准,排摸44个市级部门(单位),梳理出39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要求,公布首批拟“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319项,并按照事项清单逐一细化完善办事指南,提升事项标准化程度,消除模糊条款、兜底条款。针对尚未实现“全市通办”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第二批政务服务“全市通办”事项梳理,确保年底实现90%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三、建立机制,夯实服务保障。建立“全市通办”工作机制,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在收件、受理、审批、制证、送达、归档、监管等环节的权力和责任,建立办件材料流转和审批机制,明确材料流转方式、时限、权限和责任等,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的归档责任,形成事项办理流程的闭环,确保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的流程闭环匹配一致。强化基层窗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全国率先推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县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管理和考核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实行县域内窗口工作人员的统招统派统管统调,确保“全市通办”人员配备到位、专业知识到位、业务办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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